第13章 開店 (第1/2頁)
大概是和她的經歷有關,張福安對所有的男性都沒有什麼好感,就連鍾離簡那無往不利的美貌,也沒能讓她回心轉意,升起創作的慾望。
宿主不願意,1026也不能強求,最後一人一統商定好,它用張福安的名義註冊賬號,把002寫的那些宿主的故事發布在小說網站上。
賺到的積分收入歸1026,金錢收入歸宿主。
不太瞭解網文要是爆火能有多賺錢的張福安,這時非常淡定,一點兒也不清楚自己佔了多大的便宜。
…………
張福安在這座城市住了一個星期,除了在街道中穿行,看這裡的人是如何生活的外,她也在學習適應著城市裡的生活習慣,有1026的幫忙,倒是沒有鬧出過什麼笑話。
練功的事她自然也沒落下,甚至還更勤快了一些。
因為這兩天她在看手機裡的新聞時,發現原來城市裡獨居的女孩子們,也沒有想象中那麼安全,很容易成為一些壞人的作案目標。
從這裡離開後,張福安去了附近的另一座城市,這座城市的煙火氣息更濃郁,政府允許小商販沿街擺攤。
看著那些做小吃的小攤車,張福安動起了小心思。
“1026,你說我也弄一輛小攤車,走到哪兒賣到哪兒怎麼樣?等到離開的時候,我就把小車往空間裡一收,到了下個地方繼續賣。
這樣我就不用坐吃山空了,起碼能把這一路上的花費賺回來吧?”
說著她抬頭看到了街上的攝像頭,有些遲疑的問道:“有你幫忙的話,應該不會被人發現不對勁兒吧?”
這個1026還真不敢保證,它搖搖頭說道:“我能保證不被電子產品記錄下你使用空間的畫面,但是無法保證你會不會被人看見。
城市裡的人口密度太大了,保不齊就在哪個犄角旮旯裡的人沒被發現,或者哪棟樓裡有人正好在你有動作的時候,朝著這個方向看上一眼。”
剛剛獲得自由的張福安不想招惹麻煩,只得遺憾的暫時放棄了這個想法。
看著宿主失落的模樣,1026連忙安慰道:“你是不是忘了,你不是沒有收入的,我釋出的小說每個月會有稿費的。”
“那能拿多少錢啊?不是說賺不賺錢不一定嗎?”張福安心裡還是沒底。
1026亮出後臺資料給她看,得意的說道:“002前輩的作品,肯定沒得說呀!故事好更新又多,肯定能賺到錢的。”
它沒說的是,為了小說能大爆,它還動了點兒小心思,插入了幾幅李敏紅當初畫的鐘離簡做人設圖。
他的美貌總是那麼好用,這本小說才發出去十多萬字,就已經有了爆款的跡象了。
再加上1026偶爾暗箱操作一下,彈出個彈窗推送,不賺錢是不可能的。
有了這些收入托底,張福安終於徹底放下心來,感受不同城市的風土人情,品嚐它們的特色美食了。
…………
走了整整一年多的時間,到過二十幾個城市,張福安最終選擇在一個離京城不太遠的小城裡停留下來。
這裡開店的成本不像大城市那樣高,可能也不如那裡賺錢,但這裡也不像大城市的節奏那樣快,有她喜歡的生活氣息。
張福安現在其實已經不缺錢了,她又沒有孩子,沒有買學區房這樣的大筆開銷,1026給的稿費足夠她生活的很好。
但她總覺得,如果不開店的話,她的金手指就浪費了,所以打算開個小飯館,也不打算做大做強,只做一些自己喜歡的菜色,給那些有緣到店裡來的人吃。
尋覓了幾天時間,張福安在一條緊靠著河邊的老街上,找到了心儀的店鋪。
這裡的景色很美,河水清亮亮的,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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