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焦急 (第2/2頁)
許父道:“我要報案!”
老警察拿出本子與筆,望了他一眼道:“出示你的證件,告訴我報什麼案子?”
許父一邊拿出證件一邊道:“我女兒不見了,請警察發動力量幫我尋找。”
老警察記錄了他的證件道:“許勇彪,你女兒叫什麼名字,多大了,是什麼時候不見的?”
許勇彪道:“我女兒名叫許文媛,一十八歲,七點多鐘放學,到現在也沒有回家,我們到處找了都沒有發現她的行蹤。”
老警察道:“一十八歲了,沒帶電話嗎?”
許勇彪道:“我女兒是高三學生,學業很重,很少有時間去碰手機。”
老警察道:“好了,我記下了,留下你的聯絡方式後你就可以走了。”
許父道:“我是前來尋求幫助的,你這就讓我走?”
老警察看了看時間道:“現在還不到一十一點,按你所說她是七點多不見的,現在才過去三個多小時。
你女兒都一十八歲了,是成年人。
根據要求,成年人必須失蹤超過二十四小時報案,我們才能立案。
你女兒不見了才三個多小時,不符合立案的規定。”
許勇彪道:“我女兒失蹤不久,現在正是找人的黃金時間,你告訴我不符合規定?
若是有危險,她正是急需幫助的時候。
要等過了二十四小時再去找,哪有這樣的規定?”
老警察道:“一十八歲,剛好是叛逆貪玩的年紀。
或許她是去酒吧或者一些什麼娛樂場所了呢?
她們想去玩,當然不會跟你們做父母的說。
這種事情我見得多了!”
許勇彪道:“我女兒我清楚,根本就不是你說的那樣。
請你幫幫我,只有你們才有這個能力幫我找到人,求求你了!”
老警察道:“規定就是規定,你求我也沒有用。
你要真擔心你女兒,有這個功夫,你還不如去一些酒吧或是KtV之類的地方去找找。”
許勇彪道:“她現在的學習任務這麼重,哪裡會去這些地方?”
眼見老警察不為所動,他情急之下“噗通”一聲跪到了地上抱著老警察的腿道:“我女兒一定是遇到了危險,請你相信我,幫幫我,晚了就怕來不及了啊!”
老警察道:“你這人怎麼能這樣?我跟你好好說話你怎麼就不聽呢?你難道不知道這裡是什麼地方嗎?要再這樣無理取鬧,我就要對你不客氣了!”
這時候,值班室的門開啟,另一名年輕的警察走了進來,看了一眼房間內的情況道:“怎麼回事?”
許勇彪見又來了一名警察,趕忙道:“我女兒失蹤了,我是來報案的,請幫幫我,幫我找找,我女兒肯定是遇到危險了!”
老警察望向新進來的警察道:“她女兒一十八歲了,不見才三個多小時,就要報警。
我已經跟他說了,只有超過二十四小時我們才能立案,但他還是在這裡糾纏。
像你們家這樣的事,我見得多了,孩子肯定是跟你們鬧了矛盾跑出去玩了。
等過一段時間,她自己就會回來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