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求而不得的愛 (第1/2頁)
獵人很拼命。
人為了自己性命而戰的時候,往往要比為了利益而戰更加的拼命。
砍了三刀,兩深一淺。
第一刀奔襲而至,隔開了少主試探著點出去的長槍,順勢狠狠地斜劈在了少主的上半身。
要不是少主被嚇了一個激靈,及時的扭轉了一下手腕,那就不是隻在胸前劃出一道深可見骨的傷痕,而是要順帶削掉幾根握槍的手指了。
在這種生死相搏之中,試探是極其愚蠢的事情。
第二刀旋身橫斬,直奔下半身而去。差點一刀絕了少主往後餘生的幸福,如果還能有往後餘生的話。
可能是少主在這即將被腰斬的剎那看到了傳說中的走馬燈,於留戀人世的這緩慢時光裡,向後做出了一個鐵板橋的動作。
這又是一個很愚蠢的決定。
因為這動作雖然在少主的想象中,應該能夠完美的躲開這橫斬的一刀。但現實是,這動作就好像是急著去死一般,將腰往刀口上送。
好在由於慌亂之下動作沒那麼規範,兩腿下跪式前屈使得這一刀,偏了,砍在了肋骨上。
第三刀,行刀走的很彆扭。
因為少主向後這麼一躺,獵人居高臨下反倒是被打亂了節奏。這刀一時之間既不知該砍向何處,又不好發力。匆忙中,刀便砍的很隨意,羚羊掛角一般輕飄飄掠過了少主的咽喉。
卻是這三刀之中,最為兇險的一刀。
一命,二運,三風水。
各種小說裡也有很多諸如天命之人,氣運之子的說法。卻少有叫實力之子,技術之人的,那就顯得很可笑。
儘管比起真真切切的實力和技術,那虛無縹緲的天命和氣運要更可笑一點。
俠客行當時的少主在那第三刀,也是最後一刀下活了下來。
因為那一刀砍的很淺,又或許是那虛無縹緲的天命和氣運,總之和實力以及技術無關。
刀,砍的很淺。沒有削掉少主的腦袋,甚至沒能劃破頸邊的大動脈,只是割裂了喉管,而獵人也沒機會再砍出下一刀了。
在慣性的作用下,好死不死的死在了為了穩住身形,被下意識斜插進地上起支撐作用的剎那芳華槍上。
槍尖貫穿了腦袋,人,也掛在了槍上,死的很茫然。
活著的,也很茫然。
但只要是活了下來,總會變得不再茫然。
之後一場又一場的孤影戲,讓少主的身上多了不少傷疤。
俠客行的人們都覺得,男人身上就得有那麼幾條看著嚇人的傷疤,而且是越多越好。只要不死,那麼傷疤越多,裸衣時氣勢就越強。
高手往往都是以勢壓人,讓對手未戰先怯。
人一怯,這膽氣就少了。
生死之間失了膽氣,又哪裡能活?敵人活不了,你便死不了。
說的似乎有那麼一點道理,但俠客行的少主還是覺得傷疤就是傷疤,沒那麼多說法。
什麼膽氣,豪氣的,就像是殺氣一樣。說的天花亂墜,好像光憑這些亂七八糟的氣,就能殺人似的。
殺人,還是得靠兵刃。
所以俠客行的少主不喜歡裸衣,他覺得自己那一身傷疤,很醜。
遇見不夜城那位出手闊綽的夫人時,距離他第一場孤影戲已經過去了六年。
三年之後又三年,他還是俠客行的少主,但握槍的手已經很久沒有再抖過了。
身上,也很久沒有再添上新的疤痕。
是從第幾個年頭開始?第三年,還是第四年,記不清了。
十天半個月一場的孤影戲,對於他來說好像真的變成了一場戲。
而他,是那臺上的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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