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刑部審訊意見 (第1/4頁)
京城,刑部衙門。
經過三法司的協同作戰,湖北罪官和士紳地主一案終於審理完結。
經過棍棒刑罰伺候,這些罪官和士紳已經不敢反咬攀扯其他人,被強行或脅迫畫押。
沉重的大門緊閉,門內氣氛凝重,三法司的官員們齊聚一堂,為湖北罪官和士紳地主一案的定罪問題爭論不休。
大堂之上,燭火搖曳,映照著官員們嚴肅的面容。
主審官面色凝重,環顧四周後,輕咳一聲,開口道:“諸位同僚,今日我們在此商議湖北罪官和士紳地主一案的定罪之事。
此事關乎重大,不可不慎。如今大家意見不一,且各抒己見吧。”
一位年長的官員率先起身,拱手道:“大人,依下官之見,此案應以貪贓枉法欺壓百姓來定罪。
這些罪官和士紳雖有過錯,但畢竟牽扯眾多,若以謀反罪論處,牽連太廣,恐引起不必要的動盪。
況且,他們雖有罪,但罪不至死,仗責充軍流放,已足以懲戒他們的惡行。”
他的話音剛落,另一位官員立刻站起反駁:“此言差矣!這些罪官和士紳膽大妄為,欺壓百姓,若不嚴懲,何以平民憤?
再者,皇上特意關注此事,我們若不把罪定得重些,如何向皇上交代?
依我之見,應以謀反罪論處,凌遲處死,滅父族,方能彰顯國法之威嚴。”
“哼!謀反罪?證據何在?”先前那位官員冷哼一聲,“僅憑一些捕風捉影的傳聞,就定人謀反之罪,這豈不是草菅人命?
我們為官者,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不可隨意定罪。”
“事實?他們在湖北為非作歹,橫行霸道,這難道不是事實?”
反駁的官員漲紅了臉,“他們的行為已經嚴重威脅到了朝廷的統治,若不加以嚴懲,日後必成大患。”
雙方各執一詞,爭論愈發激烈。其他官員們也紛紛加入討論,大堂上頓時吵成一片。
“安靜!”主審官拍了拍驚堂木,“如此爭吵,何時才能有個定論?大家且冷靜下來,從不同角度分析此事。”
一位年輕的官員起身,恭敬地說道:“大人,下官認為,貪贓枉法欺壓百姓之罪,確實能涵蓋這些罪官和士紳的部分惡行。
畢竟,他們在地方上勢力龐大,若有不軌之舉,後果不堪設想。”
“什麼叫若有不軌之舉?現在湖北已經內亂了!軍隊已經去平叛,證據確鑿,你是眼睛瞎了還是怎麼地?還以為你有什麼高見呢!”
一官員怒氣衝衝的罵道。
這名年輕官員漲紅了臉,結結巴巴的回道:“有……有理說理,何故罵人?”
“都是同僚為官不要言語攻擊哈!大家都別這麼緊張,你們緊張我也緊張了,那你說說,該如何定罪?”主審官問道。
年輕官員回道:“我還是建議以貪贓枉法欺壓百姓定罪。”
那個罵人的官員聽後白了他一眼,轉過頭去對著別人說道:“此事,輕不得,判輕了,咱們都得倒黴!”
爭論仍在繼續,官員們分成了兩派,一派主張以貪贓枉法欺壓百姓定罪,一派堅持以謀反罪論處。
雙方你來我往,互不相讓。
“以貪贓枉法欺壓百姓定罪,並非是對他們的寬容。”
一位支援此罪的官員說道,“我們可以在處罰上加重力度,比如增加杖責的次數,延長充軍流放的距離。
這樣既能體現國法的公正,又能給百姓一個交代。”
“荒唐!”反對的官員怒喝道,“如此重罪,豈能輕饒?他們的行為已經嚴重損害了朝廷的尊嚴和百姓的利益,必須以謀反罪論處,才能起到震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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