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節 (第2/3頁)
越多的同學錄,以及自己的同學錄有多滿當為榮。
而姜蝶在這之中,就好像隱形人一般。沒人會特意想起她來,覺得讓她寫是多麼光榮的一件事。
“你肯定不會有這種感受的吧。”姜蝶嬉笑,“因為你絕對是課桌被同學錄塞爆,誰被你選中寫了一頁就是一種表彰的那種人。”
蔣閻抿了抿唇,預設了她的猜測。
“但也不怪別人,我那個時候……就沒交朋友的心思。總是一個人坐在最角落。”
他低頭散亂地翻著同學錄,似乎有些心不在焉地問:“為什麼?”
為什麼?
那可有太多原因了。
貧窮,陰影,以及……
姜蝶脫口而出:“你曾經有沒有過很好很好的朋友?”
蔣閻翻著書頁的手指一頓。
但姜蝶其實根本不在意他的答案,自顧自往下說:“我曾經有過。”
就發生在那所西川的福利院,那張別哭的字條,發生在一個小偷和罪犯的孩子之間。
她最好的朋友,十一。
*
姜蝶是那次之後才知道,他們為什麼會這麼怕十一,居然他把小五的胸針丟下去都沒有被報復。
他們不敢,是因為他們都傳,十一有個坐牢的爸爸。
所以,他們同樣冷落十一,用這種冷落替代恐懼。
但姜蝶不怕。不對,應該說,那時候的小一併不怕。反正她也雙手沾染過罪惡,靠近一個罪犯的孩子有什麼關係?他們的身上,或許有同類的氣息。
於是,她試著靠近他。
他的眼睛總是不好,戴著眼罩,她悄悄地去問老師,老師說他的眼睛受傷了,不能見光。
她一聽就來勁了,跑去告訴他說:“好巧噢,我也不能見光。我在晚上幾乎都看不清東西,包括光。”
他終於肯開口回應她:“這不一樣。”
“哪不一樣?”
“……你是見不到光。”他說,“而我,是見不得光。”
“有什麼不一樣呢。反正都是被光拋棄了。”她說,“可是我們還可以把對方當作燈泡。”
這一句愣住了十一。
可是,我們還可以把對方當作燈泡。
真的是隻有孩子才會大言不慚說出來的話。而恰巧,聽的人也是個孩子。
他們也就真的相信,也許彼此真的能成為對方的燈泡。畢竟他們兩個在福利院裡,幾乎是預設不會被領走的存在。拆遷城中頑固的釘子戶,又多出了一個。
相比其他更身家清白的小孩子,沒人會願意領養他們的。
她已經接受了這一點,但似乎,十一併沒有接受。他還習慣於每天站在廊下,凝視著門口,盼望有一輛車能帶他離開。
她並不太懂他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執著,但又似乎很明白他的這種執著,只是,她很擅長將這股慾望掩埋下去。
況且,有十一的陪伴,她就更加不強求。
她把自己和十一的序號刻在院子裡的牆面上,像是某種證明,拉著十一看著那兩個數字,很得意:“我用顏料筆塗上去的。”
然而十一卻表情淡淡:“我很快就不會是十一了。”
他一語成讖。
在又一次有車輛進來離開,他們中間的序號又空了一位。他從十一變成了十。
但她還是喊慣了十一,總是喊錯。
他無奈地說:“你不如從現在開始習慣喊二,反正總會有這麼一天的。”
她看著他沒精打采的樣子,突然拉起他:“我們也去坐車吧。”
他反應不過來:“什麼意思?”
“幹嘛老等著別人來接我們,我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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