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歷史 |

第102章 郭偃的國政改革(2) (第2/2頁)

加入書籤

給自己留下什麼土地,而是要將土地都分給公卿大夫。

作為國君,只要向土地使用者收取稅賦即可,這便是“郭偃之法”中提到的“君食貢”制度,這是一種分配體制層面的改革。

是啊,全晉國的土地都是你國君的。但你自己不需要去親自管理這些土地,而要將這些土地都分掉,讓別人去管就行了。

你的權利在於收取稅賦,這不成了麼?

這就意味著晉國從此將從戎狄部落或者其他諸侯國中得到的土地,不再由國君保留,而是分給大臣!

這大大刺激了晉國的各公卿大夫們。

刺激的直接表現便是大家都很注重獲得土地,很重視土地使用。

這與以前不同,以前反正這是屬於你國君的,大家的積極性就不過如此。

現在,晉國上下都高度重視領土擴張,從此晉國的疆土不斷擴大,成為中原佔地面積最大的諸侯國。

這是晉國在近十餘年來關於土地方面的第二次改革。

晉惠公時代,呂省主導了第一次改革,即爰田制。

爰田制實現了土地的行政權、所有權與爵位的分離,鼓勵國人享有土地,將原本閒置著的那些土地都透過封賞的形式授予個人,成為個人的財產。

土地成為個人財產,使個人在土地使用上,透過耕種、交易、流轉,實現了土地的財產性收入。

郭偃的土地改革是第二次改革,乾脆將國君手中的土地也都分給大家,這更進一步提高了國人的積極性。

這種改革,尤其使晉國的公卿大夫們渴望得到更多的土地。

這種渴望在現實中,又變成了積極為晉國擴張疆域的實際行動!

:()春秋晉國風雲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