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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他也猜不出來。如果你們能找到那個老地方就好了。約好了十年見一次面,就只剩下兩年了。”

說完又有些落寞的道:“不過,也有可能她不會去,在她心目中我也只是個小學同學而已。收到這封信我真的很開心啦,但是她那麼美麗,又聰明,還那麼忙,又是十八年前寄出來的,估計已經忘記了。”

阿笠博士今年三十歲,十八年前就是十二歲的事情了。十二歲的小姑娘寄出來的寫著約定的事情……嘛,正常人也會覺得對方忘記是應該的吧。

他們就是……很短暫的在一個班裡讀過書而已……

阿笠博士:“我們就只認識了三個月。三個月之後她就出國了。”

降谷零道:“你說問過優作哥哥,那時候的優作哥哥幾歲?”

阿笠博士:“八年前問的,他十歲。他那麼聰明都沒猜出來……”

降谷零冷漠的哦了一聲:“是啊,但十歲的優作哥哥和十八歲的優作哥哥肯定是十八歲的……”

“你繞口令呢?”松田嗆他,“還玩不玩尋寶、哦,尋老地方遊戲了?”

阿笠博士無奈的說:“怎麼就變成遊戲了呢?”但小孩子的腦瓜子想什麼東西,大人最好不要過於較真。

——這是他從惡補的和小孩子相處的相關書籍裡讀到的知識。

耀哉指著信件:“上面寫了耶,每過十年就在老地方等你,就算變成老奶奶了也會一直等下去。所以……萩原,你來說。”

萩原清了清嗓子,挺胸直背的說:“這位大姐姐肯定是喜歡阿笠表叔的,兩年後也肯定會出現在這個老地方的。”

阿笠博士:?

阿笠博士:?!

他後退幾大步,就連不小心後背撞到櫃子都顧不上,慌忙揮手喊道:“不、不可能,她怎麼會喜歡我呢?我說了啊,她可漂亮了,又是名校畢業,又聰明又優雅,喜歡她的人多的是……”

松田不解:“你幹嘛這麼大的反應,她不是留言了嗎?最後寫著‘給最最最喜歡的阿笠’,意思就是喜歡你啊。也寫了太陽下山前在老地方見面,你找到了零點,你也很喜歡她啊。那她也喜歡你,不是件好事嗎?”

阿笠博士說不出話來,他心裡想著:可她那時候才十二歲!喜歡也可以是朋友的喜歡啊!

可如果告訴孩子們,這份喜歡是友誼方面的……阿笠博士說不出口,他不敢說。因為他心裡……他心裡很希望這份喜歡不是友誼的喜歡……

景光轉移話題:“聽起來表叔你是知道她在哪裡的對吧?”

阿笠博士支支吾吾的說:“知道啊,是經常會出現在電視上的名人。那個、你們看小耀身上穿的衣服,上面不是有個銀杏葉的商標嗎?就是她創立的芙莎繪品牌的童裝……她的名字就是芙莎繪。”

耀哉拉起衣服上不起眼的商標,道:“還真的是耶。”他都沒關注過衣服什麼品牌,阿笠博士買什麼就穿什麼。

……雖然之前也奇怪過為什麼不在乎形象的表叔竟然會買這麼好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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