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歷史 |

第178章 隱私問題 (第2/2頁)

加入書籤

,改為供方所在地,農機廠另外和榆坪公司籤個貨物運輸合同,把宋超加價的15%作為運輸和裝卸費用,直接匯到榆坪公司的賬戶上,由公司以現金形式返還給宋老闆。

徐冰雅說,自己兼任著榆坪公司董事長,公司的經營範圍有運輸業務,這樣操作沒問題,而且用現金比銀行轉賬的方式更保險。不過,公司給農機廠開運費發票,是要交稅的,這部分稅款應該由宋老闆自己承擔。

宋超很爽快,說我讓三個點出來,讓林老弟在合同價上也讓三個點,一共是6%,作為給徐小姐公司的稅金和手續費好了。

我知道榆坪公司是包稅制,不管開出去多少發票,每月都是按稅務局核定的固定稅額交稅的,徐冰雅想出的這種左手倒右手的招數,不僅幫修造廠解決了一個大難題,保住了農機廠的訂單,還讓榆坪公司每年憑空賺了好幾萬純利潤。

事先擬定的條款發生了變化,合同要重新列印,宋超竭力邀請我和徐冰雅明天去農機廠籤合同。

他說自己今天是第二次來榆樹坪,按照對等原則,我也應該去縣城拜訪他這個老大哥,應該去農機廠轉轉,提點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宋老闆盛情難卻,正好我也想去答應要買礦車的兩個礦供應科,和他們把供貨合同簽下來,於是答應了他的要求。

告別的時候,宋超開玩笑說,明天一定要帶上徐小姐,兄弟要是自己一人去的話,恕老兄不予接待,敝廠的大門謝絕進入。

宋超走後,徐冰雅問我他最後那句話是什麼意思,不就是籤個合同嗎,為什麼非要咱們兩個一起去?

我做賊心虛,不敢正視徐冰雅的眼睛,支支吾吾搪塞了過去。

這個宋老闆真是的,對朋友的隱私就這麼在意嗎,難道不能矜持一點嗎?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