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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苦秦苛法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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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劉季回到沛縣,已是公元前217年,他第一時間便去找來竹子,根據自己的記憶和研究開始編制這竹皮冠。

泗水亭內,劉季將自己剛剛編制完成的冠戴在頭上便被訓斥了一頓,訓斥之人不是別人正是蕭何。

蕭何道,“好大的膽,此冠乃皇冠,季豈能戴之,會以謀逆罪族矣!”

劉季剛戴上還沒過過癮就被蕭何訓斥,內心頗為不快,不過聞聽蕭何之言甚為誠懇,也著實為自己著想,便不捨的摘下竹皮冠。

根據秦律,知情不報那是要連坐的,為此蕭何內心也是恐懼的,但是考慮君子不奪人之愛,便道,“如若喜歡,可換個樣式製作,豈能仿製。”

劉季臉色稍緩,起身時已經滿臉笑容,摟著蕭何道,“多謝提醒,走,吾請蕭公飲酒去。”

大秦的法制雖讓秦國迅速崛起,成為軍事強國,可對黔首們卻是很不友善了,犯一點錯可能就被檢舉,甚至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很容易就被連坐,項伯就是其中一個受害者。

項伯秦吏為難,他一怒之下將其殺之,其實也難怪,畢竟他項家在楚國亦是貴族,時代為楚將,本身就對秦的統治不滿,如今受了委屈年輕氣盛的他豈能容忍。

普通黔首估計就忍了,可是項伯骨子裡還流淌著楚人的傲氣和家族的貴氣,人已經殺了,只能逃亡,現在擺在項伯面前的問題是往哪裡潛逃。

這個時候項伯探聽到刺秦的張良如今居住下邳,仗義行俠,覺得張良是自己敬佩的任俠榜樣。

這天下著淅淅瀝瀝的小雨,威風吹拂著窗前的垂柳,張良在靜靜的研讀《太公兵法》。

經過接近一年的習誦和鑽研,此時的張良已經悄然發生了變化,不再是一個毛頭小子,雖然已經歷經漂泊,但越加顯得仙風道骨,儒雅二字已經不足以形容張良。

此刻的張良不僅略有韜略,此書上還有修身養氣之法,張良的身體也比之前好很多,閒暇時還會打打拳。

張良放下此書,欲要活動下拳腳,起身後微驚,不知何時窗前已經多一人影,此人頭戴斗笠,身披蓑衣,“壯士何人?”

項伯摘下斗笠,道歉曰:“吾乃項伯,可還記得,今見子房兄如此專心習書未敢打擾,偶然嚇到子房兄,願贖罪。”

聽聞是項伯,張良喜悅,即可開門迎項伯進屋,“項伯搭救之恩吾不敢忘,豈敢言他,進屋入座。”

窗外依舊威風細雨,張良泡了一壺茶,兩人閒聊得知項伯殺了人,便道,“如今天下苦秦法久矣,恐有動亂,項伯弟可與吾隱藏在此以觀時局。”

項伯喜曰:“弟正有此意,倒是叨擾子房兄的清閒了。”

……

自蕭何警示劉季仿製冠的危險後,劉季便吩咐求盜卒笞痕到薛地改樣式定製冠,時常戴之,盧綰、樊噲等人均笑稱此冠為劉氏冠。

蕭何見劉季經常戴的冠已經改制,這才放下心,其實他時常來泗水亭找劉季,一是喜歡與劉季聊天,二是敦促劉季識別秦國文字,好早日可以處理一些秦務。

劉季經過一年多的習讀,秦國文字已經略通,做起亭中公務來已經沒有問題,緝拿犯人,編寫文案,再交予曹參這位獄掾,由於秦法苛刻,曹參監管的牢獄已經無法容納劉季緝捕的犯法之人和連坐之人。

曹參便向蕭何請教道,“秦法太過苛刻,獄內已經無法容納季新緝拿的犯人,如何是好?”

蕭何此時深刻的體會到了秦的苛政,覺得此事非同小可便道,“不日秦御史將奉命至沛督查郡政與刑徒之事,此事可與劉季商榷。”

曹參贊成道,“吾亦有此意。”

蕭何、曹參便至泗水亭與劉季商榷,劉季也覺得最近抓的人過多,其實他平時也在思考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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