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林志合這名字是她媽起早貪黑給她取的 (第2/3頁)
,在兩個平行時空裡,有兩個音同字不同的女孩子,一個是生活在二十一世紀的林志合,另一個是入宮當妃子的林之禾。
那她很有可能不是猝死,而是出了什麼意外,使得兩個人的靈魂互換。
這就是傳說中的串臺啊!既然是串臺,那就還有再串回來的希望啊!
想到這裡,林志合原本死了的心突然“死灰復燃”,彷彿勝利就在眼前,前方滿滿的都是曙光。
在小桃紅斷斷續續的敘述中,林志合逐漸勾勒出原主的形象。
而原主的身世,那就更有來頭了。
簡直就是飲料裡的娃哈哈,鴨貨裡的周黑鴨,泡麵裡的小當家,總之就是頂呱呱。
原主作為林家最小的女兒,極為受寵。
剛出生時,她爹把還皺皺巴巴的她抱在懷裡,倔強的認為她長得粉妝玉砌、美若天仙,大手一揮打賞了所有的接生婆子,同時還給林府上下的奴僕都賞了半年的月錢。
抓周禮上,他爹給她擺了許多東西,古董花瓶、書、筆、金銀首飾等等,一應俱全。
每當原主抓起一樣東西,原主爹就黑著臉,開始嚇唬原主。
小小的林之禾一直都是被捧在手心裡,哪見過這個,開始往他爹懷裡鑽,嚇得哇哇大哭。
她爹這個時候卻露出了滿意的笑容,美其名曰林之禾抓周抓了自己,自己要把所有的私產都傳給原主。
在林家當時已經有七個男丁、兩個女丁的情況下,原主被有恃無恐的偏愛著。
這麼明目張膽,終於驚動了林家的家主——林老夫人。
林老夫人是原主的祖母,每天都聽各種人狀告原主爹偏心,終於忍無可忍,拄著柺棍去找原主爹。
就在柺棍距離原主爹只有零點零一毫米時,尚在襁褓裡的林之禾突然嘎嘎笑了起來,吸引了林老夫人的目光。
林老夫人走到搖椅旁,看到了還咧著嘴笑的原主,覺得此子不簡單,從此跟原主爹一起偏愛。
講到這裡,小桃紅抬起亮晶晶的眸子看著她,眼睛裡充滿著羨慕。
好傢伙,萬人迷女主竟是“我自己”。
原主吃香的喝辣的,一到遭罪的時候她又穿到了原主身上,合著原主一點苦都沒吃著。
為什麼!不!這不公平!林志合在心裡狂吼。
後來,原主長大了,她爹覺得孩子孤零零的都沒有同伴,就張羅著買個小姑娘跟林之禾做伴。
這個小姑娘就是小桃紅。
“有一天,人牙子把我賣到了林府,老爺讓我陪著小姐你玩,我的命運也改變了!”小桃紅眼睛亮晶晶的,提起這些臉上漾起了幸福的表情,一直在衝著林志合笑。
“小姐,聽人牙子說,我家裡可窮了,雙親因病去世,我和姐姐就在舅舅家生活,可是舅舅不喜歡我,也不喜歡我姐姐,把我們都賣給人牙子就不管我們了,幸好我跟著小姐能夠吃香的喝辣的。”
馬上就沒有了,林志合心裡暗暗的想。
在這麼溫馨的時候、在小桃紅這麼幸福的時候,要跟她宣佈這麼難過的訊息,林志合覺得自己十分殘忍,可是又不得不說。
“小桃紅,對不起,是我這個當主子的對不起你。”林志合實在沒有辦法抬頭,不敢看著小桃紅那雙圓溜溜的眼睛。
“主子,到底怎麼了?你直接告訴我吧,我又不聰明。”小桃紅語氣蔫蔫的,整個人也不像剛剛那樣精神抖擻。
“桃紅,我們大難臨頭了”林志合心裡對小桃紅的愧疚越積越多,決定快刀斬亂麻。
她用手摸了摸小桃紅的頭髮,“我被皇后娘娘罰關禁閉十年,你因為受了我的牽連,也要陪我在這小小的朱鳥殿待十年。”
說完後,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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