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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皇糧國稅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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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周朝建立七十餘年來,農稅幾經變革。在國朝建立之初,由於連年戰亂,百姓罹難,造成全國大部分地區十室九空,又遇北方狄族入侵,國家形勢岌岌可危。時太祖在位,收攏流民,分地授田,但因經濟凋敝、生產力低下,為保證軍需及各州府供應,將地租提升至六成,並嚴格糧食配給,農民餘下糧食每人每日定量分配基本口糧,餘下部分必須上報官府,並由官府統一低價收夠以支援軍需,若遇隱瞞餘糧不報、少報或者不買著,將被關進郡府大牢並罰處勞役,至此軍需及各郡府得以所需,經十四年,北狄戰敗退回草原,東夷被趕出關外,南蠻俯首,國家逐漸安定。一方面隨著糧食定量分配政策的實施,人口大幅增長,國家實力穩步提升,畢竟糧食只按人頭分配,小孩子吃得少,老百姓可多留些糧食,也喜得多子多福,雖然仍舊貧困,卻也知足;另一方面多年的戰爭,在這個以軍功授田、授爵的時代,造就了一大批土地的擁有者——地主,而且爵位越高,一定程度上佔有田畝就越多。與此同時,一些古老世家、富戶在這逐漸安定、發展的社會條件下,也開始露出了他們對土地和財富的野心、獠牙,縱使有國朝金科玉律的管束,但是仍舊不知不覺間一點一滴地集中在這些組織或者個人手裡。

隨著四夷臣服,社會逐漸安定,大周對外戰爭也開始停下腳步,國家逐漸呈現出一番刀槍入庫、馬放南山的圖景,但睿智的太祖皇帝力排眾議建設九邊重鎮,駐兵屯田,厲兵秣馬,大有席捲草原,併吞西域之勢,促使大周國尚武之風不絕。然國家要治理,文官必不可少,在這個識字率極為低下的皇朝,太祖皇帝大辦官學,興科舉,免賦稅徭役,促使讀書人地位進一步提高,如透過縣、府試便是“童生”,童生參加由各省學政或學道主持的院試,並獲得掛名於官學(府學、州學、縣學)的資格,被稱為“生員”,我們俗稱“秀才”,有秀才稱號便有了“功名”,有功名就等於進入士大夫階層,有免除差徭,見知縣不跪、不能隨便用刑等特權;若是透過由朝廷委派翰林、內閣學士前往各地主持,各地布政使衙門抽調官員具體負責的鄉試,但凡榜上有名,則被稱為“舉人”,舉人則一方面可以免除全家丁役,包括土地稅,即皇糧國稅,如此一來便會有百姓或鄉紳主動將土地投效到舉人名下,從而獲得免稅權,於是舉人一躍便可成為地主,促使土地進一步向權貴集中;另一方面便是可以入士做官,因為考中舉人之後便等於擁有了做官的權力,雖然只是候補官員,但運氣好點還是能夠外放個七品知縣,即便運氣差點也能混個縣丞、主簿等佐貳官,縱使如此身份地位也大為不同,畢竟已經等於成為了統治階層。因此就有了“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的流言,終於在二十多年後,學堂如雨後春筍,遍佈全國各地,讀書人蔚然成風,一批批文官陸續走上政治舞臺,掌握權力,使用權利,享用權利,開始了他們光鮮又晦暗的職業生涯。

這一切似乎都呈現出一番欣欣向榮的景象,然而直到高祖二十一年發生了變化,遠離京城的豐州發生了一次大規模的抗稅納捐的事件,稅吏被殺死,縣府知縣、縣尉被憤怒的鄉民活埋,最後愈演愈烈,逐漸轉變為一次起義事件,朝廷最終派重兵鎮壓,帶頭的一眾鄉民被押至長安斬首示眾,其餘從眾被就地格殺,至此其餘各地發生的抗稅納捐事件也逐漸偃旗息鼓。在當日押赴刑場之前,在一番審問之後,高祖一夜未眠,隨後招宰相及六部主官於太和殿議事三日之後,開始推行兩稅法,取消其他各捐雜稅,同時在各部州設立刺史,建立健全中央對地方的監察體系,並以“奉詔六條察州”之規定,整飭吏治,維護皇權,促進社會經濟發展。

兩稅法,即取消租庸調及各項雜稅、雜役,只保留戶稅和地稅;其次“量出制入”,由中央預算開支已確定賦稅總額,並根據太祖十四年徵收標準分攤於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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