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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誤會”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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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娘對我用情至深,稷感激不盡,只是這遊戲不好玩嘛,一旦暴露了,我實在承受不起,俗話說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的道理?長期下會出事。”

太后輕輕一笑,,:“你不用擔心,哀家心中有數,不會讓你出事,叫你來,一來是想見見你,陪你說說話,再者是有事跟你商量。”

劉稷反問:“何事?”

“哀家老家在河間,自來到洛陽後,便再也沒有回去過,故而想回一趟老家去看看,想讓你帶兵護衛,你覺得如何?”

劉稷心想,你回河間只怕是個幌子,想讓我陪你才是真吧。

劉稷笑道:“您可真能算計,不就是希望我陪您嘛,何必找這麼個藉口。”

太后見劉稷戳破了她的想法,也不生氣。

笑道:“怎麼?你不願意嗎?你上回不是說不喜歡任這掖門令嗎?”

“娘娘,我陪您去河間可以,但您也得答應我一個條件。”

太后點頭:“你說,什麼條件?哀家能做到的儘量滿足你。”

“娘娘,等從河間回來之後,您得給我謀個好的職位。”

“你要什麼職位?”

劉稷想了下,:“一郡太守,或者都尉,要實在不行,給個縣令也行,但必須是大縣。”

太后當然明白劉稷這是想開溜。

“子賢,你怎麼老是想著離開洛陽?你是怕哀家纏著你嗎?”

劉稷道:“娘娘,我不是故意要離開洛陽,而是想實現心中的抱負,我自小就立志造福一方百姓,還請娘娘成全。”

太后想了下,:“罷了,你若實在想治理百姓,哀家怎能不成全你。只是治理一方百姓何需去外地,這洛陽便可,你不是說要當縣令嗎?天下最大的縣令在洛陽,就由你來任洛陽令。”

我靠,洛陽令?這可是天底下最難當的官,洛陽令雖是縣令,但卻是京城縣令,掌握著洛陽獄。原則上來講,洛陽地界上的事他都能管。不管是達官貴人還是三公九卿,只要在洛陽犯事他都能管,所以權力極大,有點像北宋的開封府尹。作為洛陽令,一旦想有所作為,最能得罪人。

不過陪她去趟河北也好,自己正想去招募些人才,有太后打掩護,說不定這一路能找幾個忠於自己的人,起碼遇事有個人商議。

“娘娘,您這是把我架到火上烤啊,洛陽令可不好當,再者,朝中大閒人多的事,洛陽令哪能輪到我啊。”

太后笑道:“怎麼?你不敢接任?還是不信哀家有這個能耐?”

“不是,也罷,您若真能讓我為洛陽令,我一定會幹好。不就是得罪人嗎?有您這座靠山,我怕什麼?”

太后反問,:“這麼說來,你同意了。”

“當然同意,娘娘所賜我怎會拒絕。”

太后鎮靜下來,說道:“子賢,以後你可不能負我。”

“娘娘,這話應該我來說吧?”

太后笑道:“哼,便宜你小子了。往後私下裡你叫我姐姐就行,不必稱什麼娘娘,好像我真的很老似的。”

劉稷心想,媽的,叫太后叫姐,叫皇后也叫姐。這個世界全亂套了。劉宏啊劉宏,實在對不住,既給你戴帽子還給你做爹,將來還要奪你的江山,這羊毛都在你一個人身上薅了,實在慚愧。

“行,那我就叫你姐。”

“姐,張讓等人對您怎麼樣?”

太后道:“還好了,都挺聽話的,怎麼,他得罪你了?他要敢得罪你,我就杖斃了他。”

“靠,霸氣呀,目前在大漢敢直接仗斃張讓也只有你了。”

說道:“那是,就是陛下也不敢跟我頂嘴。”

劉稷心想,你就作死吧,拿兒子的孝心來吹牛,實際上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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