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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講茶也是一個局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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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林莉在會議室把黃律師留下後,示意黃律師坐下。

今天,林莉留下黃律師並不是想問蘇易這筆欠款的事,她瞭解一下,自己以前這些事,到底是個什麼性質,有多嚴重?因為洪興宇的事讓林莉有一種危機感。

“林總,民間借貸糾紛在性質上是民事案件,在催收中出現過激行為導致一些意外傷害,在刑法上講,可以往激情行為過失傷人來定性。過失傷人,最高刑期是三年,而過失傷人致死,最高刑期是七年。而現在的環境下,欠款催收導致的傷害,原則上民不告,官不究。多半是雙方協商,以賠款達成和解。”黃律師說。

“如果對方有官場背景呢?”這才是林莉想問的。

“如果對方較真,可以定性為故意傷害。因為對方可以指控在催收過程中有暴力主觀意向,這個和過失傷害的界限比較模糊,法官在定性的時候,有較大的空間。就像一號大院那件事,可以定為治安案件,卻是以尋釁滋事追究刑事責任。”

“這就是說,如果我們對這個蘇易上手段,那憋憋(俚語:肯定)是要被追究刑事責任了?”林莉點上一支菸。

“大機率是這樣。”黃律師說。

“好了。就這些,你先忙。”林莉說完起身,出了會議室回到自己的辦公室。

“誠哥,我是小林。”林莉撥通了李誠的電話。

“嗯。我這邊有點事,一會打給你”電話裡,有其他人說話的聲音。

“誠哥,就一句話。昨天那個蘇易約下面的小弟到鷹嘴巖,到底去還是不去?”林莉已經感覺到李誠不再像以前那樣,電話秒接,資訊秒回。不少時候,都是說自己在忙。

“剛才不是給你簡訊了嗎,走流程。”李誠的想法是這邊繼續給蘇易加碼,最好把蘇易逼到走投無路。

“因為老洪的事,下面的小弟有點不敢去。”林莉見李誠好像也並不是那麼忙。

“不敢去?”李誠有些意外,這些小弟平時不都五馬六道的嗎?

“我問了黃律師,最好還是文辦。”林莉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文辦?也不是不可以。準備咋辦?”李誠說。

“找個兩邊說得上話的人,吃講茶。”林莉說。

“這個,我試試。”李誠聽出了林莉的意思。

“那我等你的訊息。”林莉說完,等李誠掛電話。

“好,先這樣。晚點我聯絡你。”李誠說完掛了電話。

李誠知道蘇易已經到了樊林的公司,糾結著要不要叫上樊林。直到下午下班了,李誠才給蘇易打電話。

蘇易從屋頂下來後,見時間還早,主要是不想和邵魯繼續糾纏,乾脆躲了出來。

蘇易在這條老街無目的地走著。這種狀態讓他體會到一種只想逃避和無奈。他很懷念以前那種無拘無束的時光,見誰,不見誰,和誰吃飯,基本可以由著自己的性子來決定。而這種不得不在街上閒逛的感覺,讓他真切地感受到了什麼叫有家不能回的流浪的感覺。

走了一段,蘇易想邵魯大概也走了,於是轉身準備回去。在一家小型超市門口,蘇易停下了腳步,想了想,走了進去。不是要買什麼東西,而是反正沒事,進去看看有什麼東西要買。沒想到,卻在超市裡碰到了沈靜。

邵魯走後,沈靜也出了門。她習慣在屋頂沒人的時候出來賣點東西,然後在屋頂的人回來前,又回到屋子。

沈靜拎著一個超市的購物袋,裡面裝著一些泡麵、榨菜和一些零食。正準備去收銀臺,見蘇易進來,沈靜點了點頭說:“蘇先生來買東西?”

“哦。轉轉。”蘇易說。心裡有些後悔怎麼就進了超市。

蘇易隨手在貨架上拿了一個小盒子,也往收銀臺走去。到了收銀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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