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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蘇易要用專案換營銷代理權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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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合作。”丁小川信任蘇易,但只是信任蘇易本人,不包括其他人。也就是說,丁小川不接受蘇易以外的其他人作為合夥人,代持的也不行。

如果蘇易要股份,那就必須是他自己持股。但蘇易現在是失信人身份,不能擔任企業董事,高管。也就是說,如果蘇易有了股份,那債權人如果知道了,一定會向法院執行局申請執行蘇易的股權。而丁小川不可能接受這個橫插進來的債權人作為專案合夥人。那就只有購買股權,買賣,就得雙方自願。對方如果漫天要價,那不但明輝分社被動,連崍山交投也會很被動。

所以丁小川分析蘇易會以一個合適的價格轉讓專案,然後解決一些債務。

不能給股份,又不要報酬,蘇易到底要什麼?

“丁哥,給我一點活幹就行。按市場價,五折。”蘇易平靜地說。

“小蘇,你是要工程?”丁小川第一個想到的是工程,如果蘇易能拿到部分工程,那也會有可觀的收入。

“差不多,但不是工程。我現在也沒有能力做工程。我希望明源傳媒做專案的營銷代理權。”蘇易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營銷代理權?那前期包裝專案的費用呢?”丁小川想,前期費用蘇易就算開口要一百萬也不為過。

“明輝分社不是拿了一輛車給我嗎,前期費用就當是租金了。”蘇易淡淡地說。

“小蘇,你是認真的嗎?”丁小川問。一輛邁騰,才二十來萬,為了這輛車,蘇易放棄了一百萬。

“丁哥,我是認真的。我說的營銷代理權,包括,廣告策劃,廣告製作。這些都在明源傳媒的經營範圍之內。”蘇易說到這裡,丁小川明白了蘇易的真實意圖。

“我知道了。這個我們去和崍山交投談。”這事,的確蘇易不適合直接去和高總說,因為,明源傳媒和蘇易如果不要股權,就沒有專案合夥人身份。而營銷代理的選擇,是專案公司內部的事。

“蘇哥,我們做了那麼多,一分錢不要就這麼送給他們了?”雖然在丁小川辦公室沈靜一句話沒說,但還是覺得蘇哥這麼做是不是有點太離譜了,自己連十塊錢一斤的酒都捨不得買,這幾十萬的東西,說送就送了。

“小沈,這事我沒事前跟你商量,因為這不是一句兩句能說清楚的。我慢慢跟你解釋。”雖然,專案前期工作幾乎是蘇易一個人完成的,但現在,蘇易已經把沈靜當成了自己的合夥人。

“蘇哥,我沒別的意思。就是覺得這策劃和詳規,花了你那麼多精力,就算把車的租金抵了,怎麼也還得有好幾萬吧。”沈靜想,能做股東分紅當然更好,做不了股東,至少也該變現才對。

“小沈,今天我們又去買那種小魚回去炸面魚。”蘇易轉移了話題。十多塊錢的小魚,夠蘇易和沈靜喝好幾頓酒了。

“嗯,不過蘇哥,這營銷代理又該怎麼做?”既然蘇易已經定了,沈靜也不再糾結,她主動問蘇易,接下來的工作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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