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家族舊事 (第2/2頁)
改嫁他嫡親爺爺,是為生計所迫,獨自一人沒有辦法養活第一任丈夫的三個子女,打眼裡又瞧不起老實巴交、種田為生的第二任丈夫。
等到解放後跟第一任丈夫複合,內心深處甚至將改嫁視為人生的汙點,打小對蕭良他爸就不甚喜歡。
他奶奶五個子女,四個又是蕭家的嫡親子女。
這也註定蕭良他爸在新的家庭裡是受忽視的角色。
他奶奶雖然不怎麼喜歡蕭良他爸,性格卻又強勢,想要主導蕭良他爸的人生。
蕭良他爸跟他媽,他奶奶開始就強烈反對,後見反對無效,又徹底甩手不管小兒子的家事;蕭良跟他哥出生之後都是他爸媽一手帶大,絲毫沒有得到長輩的幫襯,也因此蕭良四五歲時,企業還沒有恢復托兒班,只能整天像個拖油瓶似的跟在他哥身後去上學。
因此,他媽跟他奶奶婆媳之間的關係也非常的冷淡。
真正關係交惡還是兩年前陳富山案,他大伯時任寧海縣副縣長,原本也是前市委書記陳富山提拔起來的官員,然而看到風向不對,就第一個投向當時的倒陳派大營,甚至為扳倒陳富山拼湊罪證,不惜脅迫他爸倒戈。
這些都是已經發生的舊怨了。
前世蕭良身上發生那樣的事後,他爸媽也曾求到他大伯、二伯門上,但除了換來袖手旁觀外,更多是毫無吝嗇的奚落與嘲諷。
一切的根本還是人性的嫉恨。
他爸從小就不被認為是蕭家子女,然而仕途發展,比蕭家傾盡資源、人脈的大伯要好得多。
他大伯五十歲才好不容易提拔副縣處級,基本上被認為發展到頭了;而他爸四十歲就被前任市委書記陳富山提拔到市委工作,被視為東洲冉冉升起的新星。
第三代子女裡,最不受重視的他家,竟然在這個年代接連出了兩個大學生,其他四個蕭家兄弟姊妹,連一個大學生都沒能培養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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