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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四章 這樣的結果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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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專案都要拿四五百萬去試水,此時的嘉鴻經得起幾次嘗試?

目前鴻臣對鴻惠堂草本涼茶的品牌使用費,是按照銷售額1%向嘉鴻集團收取,這主要是鴻惠堂草本涼茶在內地沒有什麼知名度,市場宣傳主要還是嘉鴻集團投入資金進行。

新公司做水,依託嘉鴻的品牌資源,大家就不願意使用費率定這麼低,希望照正常市場行情按銷售額5%收取。

馮薇玲既然參與新公司的投資,怎麼可能同意這麼高的品牌使用費率?

朱鴻召、朱禕琳不方便說,她慢條斯理的說道:

“嘉鴻現在也不可能額外投入資金做水的宣傳,我看固定每年一百萬的品牌使用費率就好。如果說新的公司,一年做不到兩千萬的銷售額,連一百萬的品牌使用率都交不起,這個專案就算是失敗了,到時候可能要直接進行清算了。而倘若新的公司能做出更好的業績,僅僅是充分利用產能這一項,本身就相當於給集團創造出大量的代加工收益,避免了資源的浪費。新公司利用集團的銷售團隊、渠道,也同樣會支付費用、創造收益,更不要說集團還持有新公司25%的股份,集團就不應該在品牌使用費上計較太多……”

“馮總的想法,我覺得還是相當成熟的。”朱鴻召說道。

新專案不進行大規模的市場營銷投入,也沒有人看好能做出多大的成績,覺得真要將品牌使用費固定成一年一百萬,還是嘉鴻佔便宜的,相當於前期的參股資金一年就能穩收回來,也就紛紛點頭同意。

嘉鴻集團一兩百萬額度的新增專案開支,董事會表決透過就可以直接落實。

這也是重組成立嘉鴻集團之初對董事會的明確授權,就算朱瑋益或鴻臣其他高層知道後不樂意,也只能私下對朱鴻召、朱瑋興父子抱怨、指責,而不能隨意干預董事會正式履行職責做出的決議——真要隨時更改,公司法就成擺飾了。

因此,包括品牌使用費率、生產成本核算、渠道使用費等主要細節條款明確下來,寫入董事會議紀要,接下來就可以直接起草簽署具體的協議了。

「以後週末兩章集中到一天,留一天大家都休息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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