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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六章 不是所有罪都會有應得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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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公安局趙執山親自帶隊趕到新亭鎮,已經是十二點鐘了。

他看到蕭良等人興高采烈的坐在範春江家院子涼亭裡看熱鬧,趙執山腦袋都大了一圈。

在此之前,羅學嘉已經由縣人民醫院的救護車接走,錢海雲帶了兩名民警陪同前往縣人民醫院,與縣公安局在那裡的人員進行交接。

這時候範春江稍稍冷靜下來,走到院子裡來,說道:

“我與羅學嘉是存在經濟糾紛,羅學嘉也為此事翻牆進來找我理論,並沒有攜帶凶器。我當時嚇了一跳,就拿板凳趕他出去,他情緒激動之下,撿起扁擔與我毆打。我愛人看到我被羅學嘉打傷,情急之下拿椅子加入搏鬥,將他砸傷。我愛人純粹是為了維護我,她在這件事情裡是無責的。我可以去縣公安局配合調查,我愛人可不可以……”

“不管怎麼說,程式還是要走一遍的,範鎮長,請你理解啊。”趙執山說道。

肖裕軍案就搞得縣公安局狼狽不堪,縣局全年評優評獎全部取消,周軍退出警隊,趙執山他都背了一個紀律處分。

這才過去多久啊,肖裕軍的兒子還動不動就跑到市局、市政法委申冤訴苦,要求重新審查劫持案呢,要是這次羅學嘉真不幸被打死了,他家屬不會鬧?

就算範春江說的都是真的,趙執山為了他自己這身警服,也不敢真這麼草草結案啊。

再說,範春江當初惹的苦主,還在院子裡坐著看好戲呢,誰他媽知道他心底到時候是怎麼想的?

趙執山看了範春江一眼,心想你媽的還是祈禱羅學嘉不要出什麼岔子,醒過來將你們之間的經濟糾紛好好說清楚,乖乖接受縣紀委的調查,老子真他媽不想沾手!

“那就辛苦趙局長了,我們就不在這裡礙眼了。”汪興民說道。

有縣公安局接手,這裡又是新亭鎮派出所的轄區,袁文海也沒有必要留在這裡熬夜,與趙執山告辭,一併乘車返回雲社。

“嫂子目前在雲社還住得慣?”坐到車裡,蕭良不想再聊範春江、羅學嘉的事,就岔開話題,問袁文海一家搬到雲社的情況。

現在袁文海一家也都搬到雲社了。

袁文海在梅塢街置辦的院子很小,才一百三四十平,跟梅塢街十九號相仿,經過簡單裝修就可以入住了。

也是在裝修房子期間,袁文海的妻子成霞思慮再三後,最終決定調到鎮衛生院工作,小孩也轉入雲社鎮小。

雖說縣裡的教育條件看上去要更好一些,但袁文海的父母身體不是很好,沒有辦法照顧小孩;而成霞她兩個哥,共有三個小孩,都扔給她父母照顧,也脫不開手來。

袁文海在雲社工作忙碌,就算不值夜班,雲社相距獅山近三十公里,他作為所長,這個年代每天往返也不現實;南亭實業給派出所捐了一輛警車,袁文海也不好意思私用。

這種情況下,反而對小孩子教育成長也不是好事。

舉家遷到雲社,成霞調到衛生院,安排了一個職務,人還清閒多了,有時間照顧家庭;更不要說袁文海出派出所就能回家,生活更為便利了。

除了鎮上大幅提高對學校的財政撥款,提高學校的軟硬體設施,提高辦學水平外,更為關鍵的,袁文海在雲社已經是舉足輕重的人物,小孩在學校受重視的程度,遠非縣裡能比。

“嗨,開始買那棟小院子,就嘀嘀咕咕好久才拿定主意,住了半個月,感覺還挺好,就又嫌當初買小了,想著將縣裡那套房子索性賣掉,”袁文海說道,“娘們真煩人,我們現在住的那院子,左右都有人家,地方還都不小,哪裡還能擴大嘛?”

“那就先找一套小院子先買下來唄,留在手裡總歸不會吃虧就是了,”

蕭良建議道,

“目前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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