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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誤會什麼,誤會你因為期中成績很糟糕,拿東西討好我?」張知行見張恪很誠懇的點點頭,讓妻子在旁邊抿著嘴笑,無奈的搖了搖頭,「得,說說你在徐書記家的情況。」

「承包經營新光造紙廠,是晚晴姐答應下來的,最近才由晚晴姐跟徐伯伯提起,這次在省城,也談到這件事,徐伯伯的意見很明確,不能違規有關政策,能儘快解決問題,對造紙廠的職工要有交待。」

第85章 這裡,我是老大

新公司的註冊手續,週三就全部辦下來了,與城南區政府簽訂承包經營合同的時機也成熟了,除了之前談妥的條件,張恪要求由新公司以三十萬的代價收購新光造紙廠的商標,並約定在承包經營期限內將「新光」商標無償提供給造紙廠使用。

張恪無法確定爸爸在今年幾年內的時間有沒有可能升到市常委的位置上去,但是一旦升上常委的位置,海泰公司倒也罷了,張恪的股份居少,新註冊的錦湖公司就必須受中央八五年黨政領導幹部任內迴避條例中有關幹部家屬限商條款的約束。黨政幹部子女限商禁商,並不是一刀切,如果有特例情況,雙方都無法迴避,就需提前向相關黨紀部門說明情況。

就算張知行當上市委書記,新註冊的錦湖公司與城南區政府此時簽署的條件,比如說在承包經營期內併購新光造紙廠的約定都可以如期履行,但是到時對新光造紙廠資產的評估,特別是無形資產這一塊,將成為無法迴避的法律難題。

此時收購新光造紙廠的商標,一方面代價小,可以避免日後所謂無形資產的糾纏,不需要擔什麼政治風險;再一個,將新光造紙廠的原料採購與產品銷售剝離出來,就算承包經營期限結束,不實行資產併購,也能對新光造紙廠實現控制。

利用政治上的資源是必須的,如果想走得更長遠,就要在一開始的時候,儘可能讓一切都合法化。

在張恪的堅決要求下,城南區政府政府請評估公司對新光造紙廠商標品牌進行無形資產的評估。

九四年,國內對無形資產這一塊還不是十分的重視,大量的百年老字號在海外被搶注,相當多的企業到後期不得不花費重金從搶注者手裡購買本屬於自己的東西。造紙行業對品牌的意識更是薄弱,當時東南沿海上千家造紙企業,中等規模的新光造紙廠,包括「新光」商標在內的無形資產還值不了多少錢。

作為談判條件之一,承包經營後的造紙廠要負責解決前期拖欠的職工工資,安頓好職工的生活。

這一點也是恢復生產前必須的,城南區財政為此只撥出二十萬專款。

拖欠半年的工資並不多,扣除效績獎金、崗位津貼等,只計算二百四十六名職工半年的基本工資只需要二十萬不到,加上支付劉芬等職工的醫療費用,組織生產前最基本的辦公費用也要準備一些,也要讓宋培明有稍微的成就感,張恪就商標轉讓費用問題,沒有還價,反正這筆錢還要留在造紙廠裡。

1994年10月18日,星期五下午,許思代表新註冊的錦湖公司與城南區政府簽署承包經營合同,謝晚晴帶著芷彤出席這天在新海通大廈內簡單的簽字儀式,包括周復等新光造紙廠的幾名主要管理人員也列席了簽字儀式。

張恪等簽字儀式結束之後,才趕到新海通大廈。

張恪站在公司外看著大門左側牆面懸掛的「海州市錦湖責任有限公司」的銘牌,哈了一口氣,拿衣袖將上面一點不是很明顯的汙漬擦掉,才走進辦公室。

除了許思、蔣薇之外,新公司又招聘了前臺、內勤、行政助理等職員,但相對空曠的辦公室,員工還是太少。

城南區政府、造紙廠除了宋培明、周復還留在位於十八樓的錦湖公司,其他人都已經離開。大家都在公司的咖啡室裡閒坐,玻璃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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