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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原本能接手金礦跟部落的人,卻不願意回來——我可以將金礦交給你打理,最後的分紅,我可以只拿20,但你怎麼也要保證每月的分紅,不能低於三十萬奈拉……」
說白了就約定保底分紅嘛。
每月三十萬奈拉的保底分紅,在當地看是一個大數字,但匯率換算過來,僅相當於一千美元,這大概是伊波古村此時採石點月產出的兩倍。
這大概是曹沫所期待的最好選擇,即便直覺告訴他,老酋長是有誠意的,但還是有些不肯定地問道:
「酋長,你確定不等見過楊德山、郭建之後,再做決定?」
「見不見沒有必要了,為了利益而拋棄同伴的人,是不值得信任的。再個,我也不會背棄蛇神的諭示。」菲利希安說道。
被毒蛇咬一口,真有這好處?
曹沫突然覺得伊波古村落後保守也是有點可愛的……
第十二章 篝火
卡奈姆的土地制度有別於國內,也有別於歐美,還相當的原始傳統。
伊波古村的土地,理論上歸部落首領,也就是酋長菲利希安的家族所有,但部落民眾,在這片土地建造屋舍、耕種、採集果實、狩獵野獸,也不受限制。
要是停留在自給自足的部族時代,這沒有什麼問題,但要進行工業化開發,土地權屬的模糊,就相當的棘手。
而對部落首領來說,掌握大量的土地,已經能過上富足的生活。
富足永遠是相對的,沒有人能說老酋長菲利希安在伊波古村所能獲得的滿足感,就比在文明都市定居的富裕階層要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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