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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岳飛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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虔州、吉州盜賊橫行並掠奪多地,岳飛奉命前去平定,在虔州大敗賊寇,又命人招降殘餘賊寇。

宋高宗密令屠盡虔州城民眾,岳飛再三懇求只誅殺首惡,獲高宗同意,百姓感激並供奉其像。

同年,岳飛入朝覲見宋高宗,得高宗親筆書寫“精忠岳飛”旗幟,並被接連升遷,官至神武后軍都統制,保留制置使職務。

紹興四年(1134年),劉豫建齊,與金兵聯合攻破襄陽等六郡,並與洞庭湖寇賊楊麼勾結企圖南下。

岳飛認為襄陽六郡是北圖中原的根本,上書請求率先攻取,獲宋高宗任命為黃州、復州、漢陽軍、德安府制置使。

他率部渡江後收復郢州城,守將京超投崖自殺,又派張憲、徐慶收復隨州,自己進軍襄陽擊敗李成,接連收復鄧州、唐州、信陽軍。

事後岳飛請求辭去制置使,未得朝廷同意,隨州、郢州、唐州、鄧州、信陽軍被併合為襄陽府路隸屬於岳飛。

岳飛移駐鄂州,被授予清遠軍節度使,湖北路、荊、襄、潭州制置使,封爵武昌縣開國子。

完顏宗弼與劉豫合圍廬州,岳飛受高宗之命前往救援,金兵見“嶽”字旗和“精忠”旗潰敗。

廬州平定後,岳飛請求免除民眾以前拖欠債務並酌情量貸,以考核各地官員招撫流民的數量。

紹興五年(1135年),岳飛母親被封為國夫人,他被授予鎮寧、崇信軍節度使,湖北路、荊襄潭州制置使,進封爵位為武昌郡開國侯,又任荊湖南北、襄陽路制置使,神武后軍都統制,負責招捕楊麼。

楊麼黨羽黃佐主動招降,岳飛讓其返回洞庭湖對付楊麼,黃佐感激並屢立戰功,還招降楊欽等人。

岳飛多次命人進攻楊麼外圍營寨,降伏數萬人。

張浚認為楊麼水寨難以攻破,岳飛保證八日捕獲賊眾。

到達鼎州後,他一面利用受降部眾招降,一面置寨列艦準備進攻。

楊麼重要部下接連被招降,其據險而守不肯降伏,駕駛車船逃入湖中。

岳飛命人制作木筏堵塞湖汊港灣,用腐木亂草投放上流,又讓人謾罵激怒楊麼使其追擊,最終因水道受阻被斬殺。

此戰岳飛斬獲千餘艘戰船,極大擴充了鄂州水軍,得以進爵為公,除荊湖南北、襄陽路招討使。

紹興六年(1136年),岳飛奉命移軍京西,改任武勝、定國軍節度使,並任宣撫副使,於襄陽設宣撫司以圖收復中原。

期間因母親去世居家守喪,宋高宗多次詔令其前往武昌調動軍隊,岳飛不得已回軍。

紹興十一年(1141年),南宋朝廷與金國達成“紹興和議”,岳飛堅決反對這一屈辱性的和議,主張繼續抗金,卻遭秦檜等奸臣誣陷。

同年,他被以“莫須有”的罪名與長子岳雲、部將張憲一同遇害,享年三十九歲。

岳飛去世後,秦檜死後,朝廷欲為他平反,直至宋孝宗時才恢復岳飛官職,追諡“武穆”,並予以改葬於臨安棲霞嶺(今杭州棲霞嶺),在鄂州建“忠烈廟”。

宋寧宗嘉定四年(1211年),追封岳飛為鄂王。

【後世評價】:

民族精神的象徵。

南宋周端朝贊“志還故疆,為名將第一”

朱熹贊他“純忠純孝,大武大文,豈其孫(武)吳(起)之侶,抑亦伊(尹)呂(尚)之倫。遺憾千秋,未返北巡二帝駕,曠觀百代,克紹尼山一聖人”;

文天祥評價他“嶽先生,我宋之呂尚也。

建功樹績,載在史冊,千百世後,如見其生”“惟中興之初,先武穆王手扶天戈,忠義與日月爭光,名在旗常,功在社稷,天報勳勞,克昌厥後,雖百世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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