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第1/4頁)
警察局裡。
幾個警察很快就把吳好凡和王可倫兩人給控制了下來。
為了避免雙方再生事端,警察立刻把兩人給押了進去,
並且,還特地把兩人安排到一頭一尾兩間詢問室,
兩間詢問室隔著一條長長的過道,這樣就可以徹底避免雙方再次打起來。
而賴榮暉、賈仁毅、甄旭偉等病人,也分別被警察關到不同的詢問室裡。
通常來說,警察把人給帶回來,
若是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問出結果,按照規定,是需要把人放了的。
但由於這次事件影響較大,網上不少人都在關注著這件事,
而且,警方也拿到了實質性的證據,
因此,不管是王可倫還是病友們,警察都不會輕易把他們給放了。
若他們不配合調查,死活不肯說出事情的真相,
那警察也可以跟他們打持久戰,直到把整個案件給調查清楚為止。
詢問室裡,詢問的警察依例把這些條文規定告訴被詢問者,
目的就是為了讓他們不要抱有任何幻想,
這件事警察肯定要徹查清楚,若他們始終不肯配合調查,
將來上了法庭,法官也會結合他們的表現酌情定罪。
也就是說,法官很有可能因為他們不配合調查,在法律範圍內,把他們判得更重一些!
警察的這一招立馬就起了作用。
被詢問的病友們聽完後,一個個都露出了害怕的表情。
本來他們還指望著拖延時間,警察一直查不出東西來,最後就只好放人。
只要把他們放出去,他們就會想盡一切辦法逃跑。
可現在,警察卻明確告訴他們,他們是不可能再有機會出去的了!
病友們聽到後,懸著的心終於死了!
看來這回是真躲不掉了呀!
既然逃不出去,病友們立馬就想到要怎樣幫自己減輕罪名。
受到剛才吳好凡的啟發,病友們很快就想到舉報王可倫興許是條路子!
“警官,如果我積極配合調查,把我知道的事情都說出來,等將來上到法庭,法官會看在我積極表現的份上給減刑嗎?”
警察淡淡地回答道:
“那是自然的,在案件的調查過程中,你們的所有表現我們都會記錄在案,到時一起送到法庭上去。”
“你想想,法官看到你們真心悔改,且有立功,自然也是會手下留情的。”
病友接著問道:
“那如果我不僅積極配合,而且還為你們提供線索,那算不算是重大立功表現?”
警察回答道:
“是否算重大立功,得看你提供的線索有多少價值,不可能你隨便說幾句我們就算你重大立功。”
“但有一點原則是不變的,提供的線索越有價值,對案件調查越有幫助,給你算的功就越大。”
“但是,如果你提供的只是一些無關緊要的線索,肯定算不上立功。”
“而且,要是你敢提供假線索,誤導了調查方向,這不僅不算立功,我們甚至還要追加你的責任!”
“總之,機會給了你,珍不珍惜,就看你自己表現了!”
警察的解釋,讓被詢問的病友瞬間看到了希望。
沒有人想惹上官司,更沒有人想在監獄裡度過下半輩子,
如今,自己已經被抓了進來,
一點不被追究是不可能的了,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儘可能地減輕量刑!
這個病友經過一番慎重考慮,決定毫無保留地把自己知道的事情通通交代出來。
先不說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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