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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職場風雲之蔡律師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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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是啊。

蔡律師問:你等下怎麼回去?

我說:坐公交車。

蔡律師於是開始笑,說:我車你回去吧!

我說:好呀好呀。就跟著他的車走了。

蔡律師又問:你下午有沒有別的安排?

我說:沒有。

蔡律師說:我等下要去見個客戶,你介不介意跟我一起去?

我說:不介意。

於是跟著他去了一個工廠。那個工廠看起來也是有點規模的。蔡律師和工廠的一個負責人一起談事情,他們那天好像說要成立一個什麼組織,吸納多少成員,每個人拿出多少錢來辦那件事。

蔡律師當年已經有點成功人士的派頭了,說:這個事情我可以參加。出錢這件事嘛,我可以拿三十萬。

三十萬聽起來不多,可是對於很多尚且在溫飽線上掙扎的律師來說,能夠輕輕鬆鬆地拿出三十萬也算是過得好的人了。

蔡律師的眼角帶著笑,看起來自信滿滿的樣子。

他們談完事,那個工廠的負責人說:中午我們就一起吃個飯吧!

我於是跟著蔡律師又在外面蹭了一頓飯。

那個工廠的負責人看著我問蔡律師,說:這個是你女朋友吧?

還沒等我解釋,蔡律師就自顧自地笑開了,說:你看我們兩個有沒有夫妻相?

律師工作若干年後,大部分人都會變成老油條。我也是個老油條,聽人這麼說話,索性也不辯解了,就讓那個工廠的負責人去猜好了。

那個人看了我們兩個半天,最後得出的結論是:看不出來。

我們於是給那個人解釋,說我們是老同事,那天恰好碰到了一起。

我在後來離婚以後,差不多也觸控到了自己當時能夠達到的天花板。不得不說,一個人是真的不能把所有的機會都把握住的,因為人的精力的確是非常有限的。

蔡律師很多年前跟我講過的接案的原則的確是對的。只不過,這個原則要執行下去的前提是,你的身邊不能有人可以隨隨便便干擾你的意志。

我在離婚前一直處在前夫的壓迫之中,為了儘快擺脫他,就要儘快攢夠離婚以後買房的錢,有了這樣的緊迫感,挑案子就變得幾乎不可能。人在沒有自由意志的情況下,的確不容易賺到大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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