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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崇禎的歡喜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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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內容。

一次大明研究院產品的拍賣會而已,就賣出了五百萬兩銀子,這是崇禎遠遠沒有想到的。

雖然說,這五百萬兩銀子按照之前的協議皇家只能分到利潤的三成,並不能全部都拿到手中,可不要忘記,僅是商稅就有一百萬兩,這可是要交到國庫之中的。

之前的大明國庫,那是絕對可以餓死老鼠,可是現在有了這一百萬兩,就算是有一些的底子,他做為皇帝,也就有了可動用的財源。與人說起話來時,也就有了更多的底氣。

奏摺之中不僅只有這一件事情,其它雜七雜八的商稅也收了一些,最終的數字竟然也達到了二十萬兩,這就讓崇禎很是欣喜了。

他從來沒有想過,只是京師一地的商稅,且還只是這幾天的,竟然就可以收那麼多。想以前,整個大明一年的財政收入也不過就是不足千萬兩而已,這還是加派三響的緣故,不然的話,還要少上一些。

正是因為無錢可用,財政出現了巨大的赤字,才導致烽煙四起,民不聊生。

以前的時候,崇禎也不是沒有想過要加收商稅,可每次一提這件事情,群臣便會集體的反對,又是什麼不能與民爭利、又是什麼祖制所限等等。

總之就是一句話,就是不能加收商稅,比例維持在三十稅一為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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