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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章 定情!改革商業!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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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是你還貪汙,那就是你的問題了,你又不缺錢,你去貪汙,那隻能是一個原因,那就是你想手中的錢更多。

這個本身沒有什麼問題,但是你必須從正規的渠道搞錢。

介於這個因素,秦天同樣改革了商業,士農工商,商人的地位是最低的,所以此次秦天改革了商業,將商人的地位提高了一個層次。

商人的子女也可以進行科舉做官,同樣官員也可以投資開辦自己的產業,只有一點,那就是絕對不能容忍貪官的存在。

我又提升工資,又讓你自己自己做生意,你這樣還搞不到錢那就是你自己的問題了,一旦有貪汙的存在秦天絕不姑息。

之前處理顧青一黨的時候還審一下,現在連審問都不需要了,直接就是砍頭,只有這樣才能鎮得住那些官員。

恩威並施才是王道。

當然,因為提高了官員的俸祿和福利,國庫開始有點告急。

好在馬上就要到了四月稅收的時候了。

原本週國的稅收制度是一個季度一收稅,也就是三個月一次收稅,一年四稅。

但是現在秦天改革了稅收。取消了一個季度一收稅的規定,改成了一年兩稅,分為春稅和秋稅。

春稅主要還是針對南方地區,因為北方天氣寒冷,春天根本就種不出莊稼自然也就沒有餘糧交稅了。

所以北方地區的百姓主要還是秋稅,所以秋收才是稅收的大頭。

春稅只不過是單純制約一下南方地區,畢竟南方地區戰亂本就較少,很多地方的經濟繁榮,就算是多徵一次稅對他們也是無關痛癢。

另外,收稅的比例也是修改了一下。

原本一年四稅收稅比例是餘錢的百分之十,但是現在由於變成了一年兩稅。

所以秦天為了國庫能有餘錢,將比例提高了一些,定為百分之十一。

看似提高了百分之一,對於整個周國而言非常之多,但是別忘了兩次百分之十一和四次百分之十可是根本就沒辦法比的。

比如說一個普通百姓家中,就打春稅這個比方。

一家人三個月的餘錢是一百文,那麼一年就需要上繳四個百分之十也就是四十文。

但是春稅的時間是四月份,等於是少了一月份的稅收,上繳十一文,等到十月份的稅收,半年收入是二百文,百分之十一也就是二十二文。

加在一起是三十三文,這減輕了百姓的負擔,這還只是一百文的情況下。

若是一些富裕的百姓呢?留下來的只會遠遠超過這個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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