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齟齬 (第1/2頁)
那次落水的記憶,現在想起來依然像是在昨天一樣。藍色的,冰藍色的水,美麗而絕望,一點一點地剝奪掉呼吸。
他從來都沒有意識到原來那池水這麼深,就像顧栩言的厭惡一樣,不見底。
小孩子的善與惡都是不加任何掩飾的,赤裸得令人生畏。
因為不喜歡,就可以毫無顧忌地親自動手,兩次……
再次醒來後,又是那家醫院。
單獨的病房裡只有醫療器械的電流聲,來照顧的傭人們叮囑喬木,不該輕易去動小少爺的東西。
那有什麼東西,是真的屬於自己的呢?喬木想。
為什麼從頭到尾,他都好像一無所有。
出院那天,顧栩言被罰。
嚴晴藤條抽出了風聲,顧栩言一聲不吭地跪著,倔強著不肯落淚。顧城的父母在一旁看著寶貝孫子受罰,想勸卻又不敢勸,那著急到骨子裡的勁兒,喬木看得清清楚楚。
差點死掉的是他,可顧家人只心疼兇手。
人與人之間的差別,或許比人和狗之間的差別還要大。
不過也是,一個半路來討債的孫子,怎麼比得上從小養大的呢?
“阿姨,求您別打了。”喬木拉住嚴晴的手,那是他從進入顧家以來和嚴晴說的第一句話。“把我送走吧。”
把別人的家裡攪和的天翻地覆是不道德,在這個家裡,他也根本不應該存在。但是送走,又能去哪裡呢?
“去哪裡都行,孤兒院也可以。”
五歲的喬木替自己決定了去路,又很不放心,又說出額外的請求,“可以送去不會打小孩的孤兒院嗎?”
此話一出,大人們面面相覷,無人說話。
但喬木並沒有等到顧城把他送走的那一天,就又經歷了另外一種變故。被殃及的池魚,享受不到多少上等人的待遇,卻承受著他們之間的恩怨。豪門恩怨,商場交鋒。具體是誰做的,經過是什麼,他已經記得不太清楚了。或許人對於痛苦的記憶就是有遺忘的本能。
他和顧栩言一同被綁架了。
在那次落水事件過後,喬木真的以為顧栩言知道錯了。他對自己是有愧的。
不然不會在喬木躲在冰箱和櫥櫃的夾縫裡哭的時候,顧栩言看了看正在吵架的顧城和嚴晴,沒有拆穿他躲在這裡的事實,反而往自己的手裡塞了一隻小熊。
可所有的一切,都因為那一句話支離破碎到無可修復的地步。
昏暗的房間裡,喬木看著反光的刀子呼吸急促得像是發了病一樣,顧栩言卻在一旁用沉著而稚嫩的聲音告訴綁匪。
“是。你把他殺了吧。即便是這樣,你們也得不到任何一分錢的。你要知道他只是我爸爸的私生子。別說是一根手指,便是一顆腦袋。也不一定會怎麼樣,我爸爸根本不會在乎。”
對於幼年時期的有關於顧栩言的記憶很多都是靜音的,他記不得顧栩言說過些什麼,除了這個。
沒人想要他活著。
尖叫聲刺破耳膜,因為太過扭曲,喬木過了很久才分辨得出那是自己的哀嚎。
他看著冷白的刀在自己的指間,看著顧栩言那張沉著無畏的臉,他想象不出自己到底做錯了什麼,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一定要這麼對待他。
他是陰溝裡的老鼠,是臭水裡的垃圾,是最卑賤的爛泥。
可為什麼偏偏要他來把這些惡意全都承受?
為什麼他不能有一點好的東西?
為什麼眼前的人能這麼輕而易舉地決定自己的生死?
他已經讓別人噁心到連活著的權利,都不配有嗎?
有一瞬間,他甚至懷疑這是不是顧家和嚴家演的一場戲,或者是顧栩言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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