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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過廳群議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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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懲罰!”

南陵溫說:“此案在道德和法律之間有衝突!”

趙仲明聯絡過往一切,恍然大悟的說:“你是說守喪期未滿三年而婚,不符合禮法的要求?”

南陵溫說:“在民間,一般老百姓對不符合禮法的,就只能背後說說風涼話而已,但對於飽讀詩書計程車大夫,禮法和《宋刑統》有一樣的效力,甚至更高!”

趙仲明睜大了眼睛,他笑著說:“在理,只要能引起爭議,事情就一定有轉機,這次你真是找到關鍵了!”

回府衙後,兩人把自己的建議寫成文章交於蘇子瞻過目,蘇子瞻也覺非常有條理,他說:

“此案涉及死刑,經過推官勘驗證據、判官量刑後,還需要過廳(眾人一起和議),如果知州也簽字同意死刑,便會上書給大理寺!”

南陵溫說:“想不到流程這麼複雜,不過也好,畢竟人命關天,寧縱莫枉哦!”

蘇子瞻說:“太祖閒時也經常審案,他最渴望律法公正,經過幾代人摸索後,大體形成現在的流程!”

南陵溫對著趙仲明說:“祖上榜樣的力量不錯哦!”

聽完,趙仲明一臉欣慰的說:“過廳議論時,麻煩蘇大哥安排一下,讓我倆旁聽,南陵溫特別需要這樣的經驗!”

蘇子瞻說:“這個簡單,多兩個記錄的人而已!但你倆得記住自己的職責,全程都不可發言!”

南陵溫點頭,比起西夏來說,宋朝在處理政務等方面,制度的確規範很多,他已經開始習慣了這種,不在其位,不謀其政的理念。

初判阿翔死刑的楊知縣,提前到了鳳翔府,除案子外,他最想做的事便是結交文壇新秀蘇子瞻。

本來蘇子瞻是想拒絕知縣,但趙仲明和南陵溫已提前說明之前的境遇,蘇子瞻以兄長身份自居,當然要替弟弟們分憂和守信,於是乎便接見了對方。

楊知縣是個邊界感非常強的人,在交談流時,每句話都是字斟句酌,他是那種寧願被人嘲笑反應慢,也不願授人以柄的性格。

他給蘇子瞻送了兩首自己做的詞,也帶來一些非常有心思的禮物:

其妻親手釀造,封壇五年以上的桂花酒,家中族人親自餵養的山羊兩隻。

蘇子瞻照例,開始肯定要推辭一番,但楊知縣立馬說:

“我絕非攀龍附鳳之輩,此次入鳳翔府是公務,並未給知府大人帶來禮物,如此自家產物之所以贈予通判,皆因愛慕你的一身才氣 !”

話說到這份上,蘇子瞻已經沒有拒絕的理由,當即命人宰殺一隻山羊作為晚宴主菜。

南陵溫和趙仲明作為知縣的“介紹人”,肯定也要參加宴會,把酒言歡間、相互介紹後,他們也知道了縣令全稱:姓楊名世仁。

楊知縣解釋起自己行為,他說:“其實,後續結果還要看知府與大理寺的裁決,作為地方官,我的每個判決都希望能對地方百姓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如此南陵溫便知道了,楊世仁其實也不想判阿翔死刑,只是作為地方父母官,他必須有理有據,而不是根據個人好惡。

比起西夏,南陵溫再次被這位宋國基層官員的素質給驚豔,不過還沒有等他開口表揚,蘇子瞻便說:

“知縣著眼長遠,的確見識高深!希望以後還能有機會再合作!”

楊世仁說:“肯定有的,我的詩詞還需要蘇通判認真的修改!”

蘇子瞻哈哈大笑,叮囑大家吃菜,在吃下一片烤羊肉後,他顯出一臉寬慰的表情,併發自內心的感嘆:

“好鮮嫩的羊肉啊!”

……

大宋律法規定,所有的死刑卷宗必須要上報大理寺,且由地方最高長官(知府、知府等)簽字,因此過廳群議(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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