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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規章制度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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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些自己在管理方面的經驗,比如如何激勵員工、如何處理員工之間的矛盾等。

最後,李偉拿出了五萬塊錢,還給了陳衛國。陳衛國接過錢,笑著誇李偉講信用,還說以後有機會可以繼續合作。

從東方時裝廠出來後,李偉一直在思考如何改進工廠的管理。他覺得目前工廠雖然有一定的規模,但在管理上還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經過一番深思熟慮後,李偉深知制度是企業管理的基石,於是他下定決心要制定出一套更為完善的規章制度,以確保員工能夠明確自身的權利和義務。

與此同時,李偉也意識到了加強與員工之間的溝通至關重要,只有深入瞭解他們的需求和意見,才能更好地滿足客戶的需求。

為此,李偉多次向經驗豐富的陳衛國請教,並前往其他工廠借鑑學習。透過不斷努力,他終於成功編寫了一份全新的廠規。

這份廠規不僅包含了員工的基本權益和責任,還強調了團隊合作、創新精神以及客戶滿意度等方面的重要性。

第二天清晨,李偉早早來到車間,用鮮豔的黑色記號筆在一張大紅紙上寫下了新廠規。他仔細檢查每一個字,確保沒有錯別字或語病。

隨後,他將這張紅紙張貼在車間內最為顯眼的位置,讓每個員工都能清楚看到。

大至就是上班下班時間,不通遲到或早退,請假需經組長批准才能離開,另外加班費一個小時5毛錢。一個月如果沒遲到沒早退,也沒有請假將有100元全勤獎金。

一九九七的虎門,製衣廠全勤獎金都只有五十元一個月。偉娜製衣廠一個月全勤獎金,是別的廠的兩倍。

另外只要做滿一年的員工,只要來年還回廠裡上班,還有兩百塊錢的車費補貼。

全廠員工個個樂呵呵的,個個幹勁十足。王慶友都讚道:“李老闆真大方,東方時裝廠的全勤獎才五十一個月。”

李偉淡淡道:“我也是打工人,只是我運氣比他們好一些而已。希望跟著我乾的員工,能比別的廠裡的打工人過得更好一點。”

頓了頓李偉又去和王杏花商量,準備叫她招多兩個廚工,每晚加班到十一點的員工,廠裡都給煮麵條或米粉吃。省得大家下班去外面吃宵夜,不但貴還不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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