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堅持原則 (第3/3頁)
過後就會放回來。
這次有陳行他們五個聯合異姓親戚趁夜盜竊,如果拿錢幫他們贖罪。
那可是要花二十五萬錢,若是從紅侯府庫房取錢。
完全可以做到,但也要把取錢用途記在賬本上。
今年年末還要對賬目進行大核對,陳韻不想從紅侯府拿出這麼多錢。
當然,若是得到劉章的允許,她也不多說什麼。
她好心好意地幫他們,陳行他們卻做出忘恩負義之事。
還不是因為他們貪心惹的禍,必須給他們一點懲罰。
讓他們吸取刻骨銘心的教訓,陳韻會給劉章寫封信。
把這裡的情況跟他說明,就靜等著他的回信。
“這件事我不能擅自做主,我要給郎君寫封信。等他回信再說,族老用過早飯,就回去吧。”
陳韻做得已經仁至義盡了,其實她心裡也挺難受的。
一邊是夫家的利益,一邊是族人的困境。
遇到這件事,她不會幫著族人。她要堅持自己的原則,也不怕陳巖背後那她無情無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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