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無所謂 (第1/3頁)
在曹彬的要求下,劉章帶著他們來到倉庫附近。
那些刺客的屍體還放在原地,沒有破壞案發現場。
這是為了更便於縣衙的人調查,曹彬看到那些刺客要害之處被射中劍士。
“當時你們發現了這些刺客,你們進行了反擊。”
“是的,他們負隅頑抗。我們多次勸他們放下武器,放棄抵抗。將它們活捉,送到官府。”
劉章向曹彬講述當時的情況,也沒有任何隱瞞。
“曹縣尉,這些刺客是我用弓箭射殺的。”
徐繒承認是自己射殺了刺客,如果官府追究責任。
她一個人承擔,絕不連累到劉章。
“看來你的箭法很準,你是尊侯的婢女,是匈奴人。”
縣衙有他的戶籍記錄,在被赦免之前。
她是奴籍,被赦免之後,劉章就帶著她去縣衙更改戶籍。
徐繒若是真的被官府問罪,劉章可以花錢為她贖罪。
徐繒用弓箭射殺刺客,那屬於防衛。
即便被定罪了,可能會被處以城旦舂之刑。
這件事要看官府的態度,也要看事情的嚴重性。
“當時是我下令讓她射殺刺客,他們企圖燒燬紅侯府的倉庫。吸引紅侯府護衛,一部分刺客潛入我房間行刺。”
劉章這麼說,也是為徐繒減輕處罰的可能性。
再說,他的生命和財產受到律法保護。
歹人入宅邸行不法之事,宅邸主人可進行防衛。
即便殺了不法之人,也會免於處罰。
“千萬別讓那幾個刺客死了,問出他們的身份,以及指使他們的。”
之所以這麼說,只是提醒他們加強對犯人的監管。
不要讓類似的事再發生,對崔武他們的審訊。
沒有得到想要的證據,看來縣衙和郡府的審訊手段比不上亭衛蜀。
曹彬帶來的人對現場進行仔細檢查,還要將檢查結果彙報給縣令。
“是不是要對繒兒進行細緻的詢問,我希望你們不要帶走她。”
“尊侯,這些刺客是她射殺的。我們要按照規矩對她進行詢問。”
曹彬肯定要把她帶走,只要徐繒配合他們的調查。
他們也不會對徐繒用刑,他們也不敢得罪紅侯。
“她是我的女人,我要給她做擔保。她就住在紅候府,若是有疑問,可以隨時來詢問。”
劉章可不會讓他們把徐繒帶走,萬一有些人對她起了邪念。
徐繒會受到羞辱,甚至自絕生命以保清白。
“莫非我這個紅侯不能為她擔保,若是需要用錢,儘管說個數。”
劉章為了保證自己女人的安全,也願意花錢。
徐繒聽到他願意為她擔保,她內心無比的感動。
“當時是我下令,讓她射殺這些刺客。他們先放火,再潛入我房間行刺。我的命令,她是不能拒絕的。”
劉章把責任給擔下來,徐繒就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尊侯別激動,我們只是按照律法辦事。”
曹彬不想惹得劉章生氣,如果沒有他的命令。
徐繒也不可能用弓箭射殺刺客,而且雙方戰鬥是發生在紅侯府。
紅侯府的人是在行使自衛權,這也是《漢律》賦予的權利。
“我希望你們能夠儘快調查出這些刺客的指使者,若是權利有限,你們也可以逐級上報到亭衛蜀。”
想必最近發生的事驚動了朝廷,朝廷也在派人調查劉建。
劉章感到慶幸的是徐繒沒有落入那些酷吏手中,他們的審訊手段讓人不寒而慄。
這讓劉章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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