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要向上社交,正能量永遠是向上的 (第1/3頁)
不要被配不上你的人,拽進深淵裡。
該如何放下一個人?
我之所以說這個問題好回答,是因為我對這類問題有一個標準回答是:
時間不夠長,新歡不夠好。
之所以難回答,是因為這個標準答案其實也不標準,這世界上根本沒有一種方法只要告訴你就能馬上學會放下。
上週還有個男生,在另一篇文章的留言裡也說自己根本放不下。
他說自己現在像個瘋子,愛上一個不該愛的人,自己才是那個大傻子,抓狂,受折磨。
最後的結果是,在大家眼裡,他才是那個有問題的人。
我對他說:你現在執念這麼重,明明知道愛的是一個錯的人,為什麼還要緊緊抓住不捨得放呢?
他說:過不去,真的過不去,不分開我痛苦,想到分開了,我更加痛苦,本就是悲劇,這就是錯付的代價。
聊到最後,他話說得特別決絕:
避不開躲不掉,就是專門讓我痛苦的嗎?我把生命結束了應該就可以結尾了。
看到他的留言,我腦海裡啪得蹦出兩個字:
深淵。
對於面對分開卻無法放下,一直懷著深深執念的人,這真的絕對是一種【深淵】。
然而,還有一句話是——
不要被配不上你的人,拽進這種深淵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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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不要被任何人拿捏,一次都不行。》,提到過關於拿捏的這個觀點。
細想一下,一個總也放不下的人,其實依然是在被拿捏。
曾經在一起的時候,可能感情還不錯,到了後期出現了一些問題,不管是什麼原因,這段關係就走到了盡頭。
是很遺憾的,但:
那個已經離開的人,不管曾經你們鬧得多不愉快,多難堪,或者你也曾試圖挽留過,苦苦哀求過,反正對方是走了。
走了就走了,人家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早就開始了新的生活。
只有你還停留在原地,把他已經丟棄的那些回憶當做寶貝,每天定時定點拿出來回味。
我做一個可能觀感不太佳的比喻:
這就像是你們曾經共同做了一道菜,吃了,還剩下一些,對方已經選擇和別人去做新的菜了。
只要你還守著那盤子剩菜捨不得扔掉。
菜都餿了,發爛發臭了,還覺得因為你們一起做的,所以還留著,都不捨得倒進垃圾桶裡。
聽聽,這裡面,其實是帶著一絲絲荒謬的。
荒謬的地方在於:
一段感情,無論曾經多美好,無論現在你多珍視,只要它過去了,就相當於是過了保質期了。
食物也好,護膚品也好,這世界上的任何東西,過了保質期,你還會用麼?
應該不會吧?
既然這些東西不會,那為什麼感情要這樣呢?
過期的食物吃了會鬧肚子,過期的護膚品用了會爛臉,只要過期,統統都有極大風險。
而過期的感情,最大的風險就是:
你被拽進這個深淵裡,爬也爬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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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經常會說一句話是:
喜歡是相互的。
因為只有你喜歡我,我也喜歡你,我們在一起,這才叫成就了這份喜歡。
在雙方彼此契合與同意的前提下,我們完成了這種喜歡的共鳴。
但很不公平的是:
放棄卻不是相互的。
喜歡時雙方同意了,才能在一起。
但分手卻是,只要有一方選擇放棄,說要分開,那麼不管另一方怎麼想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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