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1)股東會 (第2/2頁)
徐強心想,林峰一旦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一,就沒辦法制約他了。不情願的說:“買燈座廠和買我們手頭的股份是兩碼事,不要混為一談。我不賣我的股份。”
吳卓遠拍著徐強的肩膀說:“,老朱,你不賣,就從我那裡拿百分之十二的股份給林峰。溢價一倍啊!不能光讓林峰割愛,我們不能沒有表示。”
徐強一臉不悅看著吳卓遠。
吳卓遠對朱強說:“老徐,你要願意,這樣的價格,我百分之三十股份都可以賣給你。就這樣吧,既然林峰都可以割愛,我們也不能太寒了人家的心。”
徐強想了一下,燈座廠這幾個月就賺了300萬,明年不出意外的話,賺1000萬一點風險也沒有。淨利潤未來甚至可以超過燈飾廠。
徐強咬咬牙說:“好吧,就這樣吧。既然卓遠同意,我留著股份也沒多大意義。我們各賣百分之六給林峰吧。”
林峰笑著說:“分紅的錢,你們一人拿走500萬,我待會再給你們各打100萬到你們卡上。”
大家開心的喝著茶,聊著家常。散會後,林峰開車帶吳卓遠和他的家人在古城周邊遊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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