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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 釣著他玩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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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了。雖然是不公開審理,但作為受害者,霍遠琛陪戚美珍出席了庭審現場。

溫黎作為目擊證人之一,也去了。

她要作證的環節很簡單,主要是敘述了下戚美珍被摩托車撞傷的過程,以及兩人約飯的始末。

她向法庭證明了,戚美珍的行程是提前幾天就計劃好的,時間和地點都很確定,張麗有充足的準備時間計劃。

而霍家的傭人也證明了戚美珍有在臺曆本上記下重要事情的習慣,遞交上去的檯曆本上也清楚地標註了餐廳名和約飯時間。

這也就間接證明了,張麗是很有可能知道戚美珍的行蹤。

證據鏈很完整,張麗沒多少勝訴的空間。

庭審中間休了一次庭。溫黎去找戚美珍,經過張麗身邊的時候,聽見她說了句:“我做過的,我認。我沒做過的,你們休想逼著我認。”

溫黎腳步一頓,扭頭看她:“誰逼著你認什麼了?難道不是你僱人撞的戚阿姨嗎?你要覺得你冤枉,你跟法官說唄,看法官相不相信你。”

張麗朝她冷笑了聲,說:“撞人的事,確實是我做的,你們有證據,我也會承認。但是另一件事,我沒做過,也不會認。”

“另一件事?”

溫黎愣了下,想起剛才律師證明張麗的作案動機時,提到了張麗曾經故意摔倒嫁禍戚美珍,近期又被發現她刪除了當時的監控影片,因此被霍明奇懲戒,從而對戚美珍懷恨在心。

溫黎小聲問了一句:“你是說,珠寶店的監控影片,不是你讓人刪除的?”

張麗“哼”了一聲,說:“我沒做過的事,誰也別想朝我身上潑髒水。”

溫黎沉默了。跟僱兇撞人比起來,找人刪監控這種事實在不值一提,承不承認都對這個案子的審判結果影響不大。

張麗連觸及刑法的事都敢承認,實在沒必要為了這麼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撒謊。

溫黎選擇相信張麗。

那麼,刪掉了監控的嫌疑人,就只剩下一個了。

她原本想把張麗剛才的話告訴給霍遠琛,剛走過去,就撞見霍遠琛拿著手機,和戚美珍說:“安雯給您訂了花,慶祝您勝訴呢。等會兒庭審結束後,我請你們吃飯。”

溫黎目光閃了閃,把到了嘴邊的話又咽下去。

她從霍遠琛對付張麗的手段裡學了一招,在沒拿到充足證據讓對方沒有還手之力以前,她得先學會按兵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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