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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彩禮和嫁妝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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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六,過兩天就是除夕,李毅也要早做準備。

他回了李家莊,頓時迎來鄉親的恭賀。

李毅獲得官身的訊息,已經傳遍了甘泉裡。

好不容易拜託掉祝賀的鄉親們,李毅回了家中,一看就看到站在院子中漿洗衣服的雲娘。

看到李毅走進來,雲娘目光如水,體貼的為李毅拿下包袱,柔聲道:“可曾用飯了?”

李毅笑著道:“還沒有。”

雲娘轉身就要去做飯。

沒想到小手卻被一把攥住。

感受中手裡柔軟的小手,李毅從懷裡取出一個小木盒,遞給雲娘。

雲娘開啟一看,有些驚喜道:“是根簪子。”

說著拿起來,欣賞上面的玉蘭花,臉上滿是甜甜的笑容。

看來沒有女人能拒絕首飾。

“買來有幾日了,一直沒空送你。”

李毅一邊說著,一邊將髮簪查到雲娘頭上。

玉蘭花在陽光的照射下閃著光澤,配上雲娘俏麗的臉蛋,一時之間讓李毅有些看呆了。

雲娘也羞紅著臉,心中滿是甜甜的喜悅。

“師父師孃,你們在幹嘛?”

李過帶著一幫小夥伴飛快的跑過來,大聲的叫嚷著。

雲娘“嗖”的一下收回了小手,去廚房做飯。

李毅沒好氣的轉頭看向李過,呵斥道:“整日毛毛躁躁的,最近課業如何了?”

聽聞課業,李過心虛的縮著腦袋。

這段時間他們已經學了八百多個字,可他總有幾個寫錯,被打了幾頓手掌了。

“師父,太爺爺找你。”李過連忙轉移話題。

“你們都聽好了,誰要是落了課業,別怪我不客氣。”

李毅教訓他們一頓,就去祠堂見了太爺爺。

太爺爺連同幾個長輩等著李毅,是與他商量婚事。

《大明律》規定男子年滿十六,女子十四才可以成親,包括和尚道士。

成親流程分別是提親、算兇吉、定親、送彩禮、成親。

前幾日王三娘作為媒人,已經走完了前面三個步驟,拿了婚書。

可是彩禮如何送,就需要李毅決定了。

因為按照規矩,男子出彩禮,女人也要陪嫁相應的嫁妝。並且嫁妝最少也要價值彩禮八成,甚至超過彩禮。

嫁妝費用太高,極易造成窮苦人家破產,所以民間時有溺死女嬰的事情發生。

但是雲娘一無親人,二無財產,這個彩禮和嫁妝如何安排呢?

李毅想了想,道:“雲娘與我同甘共苦,彩禮過輕我心中過意不去。數年來雲娘織布縫補,付出甚多,就勞煩王三娘帶人算來,去購買布匹首飾一百兩,充作嫁妝。我亦會拿出相應彩禮。”

“一百兩?”

聽聞這麼多銀子,在場諸位都面帶驚訝。

要知道甘泉裡的大戶人家,婚嫁嫁妝差不多也就這個數,尋常鄉民能湊夠五兩銀子已經是多的了。

不過如此一來,這場婚禮倒是能辦的風風光光,讓大傢伙好好熱鬧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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