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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明朝話事人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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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日朝,

但朱老四是一個人精,為了不揹負罵名,選擇了五次北伐漠北。

如此不僅不揹負罵名,更是成就了一代盛世—永樂盛世,

朱老四確實是有兩下子的!!為他點贊!!!

仁宗朱胖子就不說了,當皇帝后,連一年都頂不住,關鍵還是當了二十多年得太子,已經把他的精力榨乾了,

一年不到,光榮下線。

之後一代雄主朱瞻基火速上位,小朱更是一個人精,

制定了票擬製度!!

朝會的作用被“內閣”和太監間的溝通所取代,

“票擬製度”就是奏章由司禮監收進後由內閣擬票,皇帝御筆或司禮太監批答後施行。

皇帝將日常政務授權給內閣、司禮監代行,朝會的作用已經很小。

到宣德十年之時,明朝的內閣權力逐漸上升,東廠,錦衣衛特務統治也逐漸完善形成,

由此,大明朝的行政大權,由內閣五大臣和司禮監代行,皇帝擁有最後決定權!!!

宣德十年,公元1435年,正月初三,

隨著皇帝朱瞻基的離世,遺詔由張太皇太后輔政,皇帝最後的決定權,在新帝朱祁鎮親政之前,由張太皇太后所擁有!

張太皇太后,成為實際上的大明朝的一把手。

在皇帝朱祁鎮年幼不能理政,12歲皇長子朱祁鏞已經指婚的情況下,秉著太祖祖訓後宮不得干政的原則。

此時12歲已經指婚的皇長子朱祁鏞,被張太皇太后推到了人前。

皇長子朱祁鏞成為了張太皇太后的話事人。

而皇長子要想成為真正得監國,只差一步—大婚。

為了國家的平穩,大明朝皇權的鞏固,

宣德十年,正月初十,新皇登基時的大禮朝會上,

張太皇太后做主,下懿旨,

遵照先帝朱瞻基指婚前的旨意和遺命,全國一月之內,不得婚配,一月之後,正常婚配,

經過欽天監的測算,定於正統元年,公元1436年,農曆二月十三,

“天赦日”這天,為皇長子雍王朱祁鏞和指揮同知錢貴之女錢薇,舉行大婚,同時將漢王的正王府,改為雍親王府,

大婚後,14歲皇長子朱祁鏞監國,輔助內閣處理國家大小事務!!

至此,皇長子雍親王朱祁鏞只差一步—大婚,之後就可以登上大明朝權力的頂峰!!

這是解釋一下,明朝十四歲相當於現在的十七、十八歲。

在古代,14歲已經是成年年齡,

尤其是在明朝時期,人們對於成年的理解與現代有所不同,

14歲被視為一個重要的年齡節點,標誌著由少年階段開始進入成年階段。

如宣德皇帝朱瞻基,12歲已經開始參與政治,被成祖朱棣任命為監國皇孫,協助其父親太子朱高熾處理國家事務。

清朝的順治帝,6歲登基,12歲親政!13歲大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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