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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金軍南下如同逛後花園,宋徽宗被奪門! (第5/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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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四川,福建,廣東。」

「而這些地方,在宋朝剛建立的時候,江蘇浙江江西地區,分別是吳越與南唐,兩湖地區是楚國,四川地區是後蜀,福建地區是閩,廣東地區是南漢。」

「宋徽宗就沒說收山東地區的免夫錢,因為山東地區原本就是宋朝的地盤。」

「而以上那些徵收免夫錢的地區,都不是宋朝的領土,而是宋朝建立之後打下來的。」

「而在這些地方政權眼裡,你趙宋,就是個外來戶!」

「我的國家被你亡了,沒辦法,才寄人籬下。」

「其中,有很多是武力征服的,如後蜀,南漢,南唐,北漢。」

「而還有一些,是投降的,就比如,吳越!」

「吳越王在北宋統一南方的大勢所趨下,主動歸降,將吳越的領土和軍隊交給了北宋。」

「而吳越地區,也因為投降,完整的保留了吳越地區計程車卒。」

「吳越地區,主要就是浙江一代,加上一半江蘇,一半福建,大概就是,浙江丶福建丶一半江蘇。」

「而吳越這個地方,因為有水運與海運的便利,各地方計程車紳,幾乎是富可敵國,」

「所以,這地方,必須得出錢。」

「之前你這地方出過方臘,想要事情,不出錢是不行的!」

「而其他地方,同樣的富庶。」

「四川,是因為鹽。」

「江西是因為瓷器,兩湖是因為銅器。」

「其實與明朝差不多。」

「就是因為這些東西,賺得盆滿缽滿,不出錢,可能麼?」

「要是不出錢,那就得軍法處置了。」

「眼看著皇帝如此武德充沛,沒辦法,也只能捏著鼻子認了,出唄!不出錢等死麼?」

「關鍵是,宋徽宗的操作還不止如此!」

「看看六年六月之後,宋徽宗都下了哪些詔就知道了!」

「冬十月二十七日,詔:有收藏習用蘇丶黃之文者,並令焚燬,犯者以大不恭論。」

「十月三十日,詔:內外官一律以三年為任期,治績著聞者再任,永遠作為標準。」

「十一月十九日,詔:監司選擇有治績的縣令保舉薦奏,召赴都堂審察錄用,不得超過三人。」

「十二月初一,詔:詔百官遵行元豐法制。(元豐法制,就是王安石變法)」

「宣和七年春正月二十一,詔:罷除各路提舉常平官屬,有罪應當罷除者把名字報到朝廷;並且命令三省修治已廢之法。」

「二月初二,詔:御史核察贓吏。」

「夏四月十九,恢復州縣免行錢。」

「四月二十七,詔:實行元豐官制。恢復尚書令的名稱,虛而不授;三公只作為階官,不統領三省事務。」

「五月十六,詔:詔各路帥臣推舉有才略的將校,監司推舉有政績的守令,每年各三人。 」

「六月初六,封童貫為廣陽郡王。」

「六月初八,詔:臣僚擅自與宦官來往者,以罪論處。」

「十一月初三,詔:無出身待制官以上,年齡到三十歲連續任職滿十年,才允許任子。」

「以上,就是宋徽宗下達的詔令。」

「這下達的詔令有問題嗎?完全沒有問題。」

「禁止收藏學習蘇軾丶黃庭堅的文章,主要是,蘇軾與黃庭堅,都是舊黨。」

「同時,也改了內官任期的制度,防止一家做大,最終再次導致趙匡胤死後,某太監聯合趙光義篡位的事。」

「只要重要職位的太監經常換,那太監的權利,可就不大了。」

「讓百官遵從王安石變法,這也沒毛病,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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