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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江南路,水墨圖,今朝夢醒知何處。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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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黎,太平十五年二月初八。

江南道,清溪縣。

曲徑通幽,小橋流水,一幅水墨江南圖徐徐展開。煙雨朦朧中,黛瓦白牆的清溪更顯詩意,猶如淡墨渲染,空靈而雅緻。

清溪縣縣衙,縣令葉惠中還沒來得及吃早餐,就聽見前院裡響起了鳴冤鼓。

葉惠中輕皺了下濃眉,倒也沒有著急往前院去,反而坐在餐桌前吃起丫鬟已經準備好的早餐。

一小碗清粥,一碟小菜,一個雞蛋,每天如此。這樣的早餐,葉惠中已經吃了二十多年,但每一次他都吃的很認真。

還沒等到吃完早餐,院子裡就傳來急急的腳步聲。

葉惠中頗為遺憾的看了一眼碗底的粥,就差了最後一口,可惜了!

葉惠中放下筷子接過丫鬟手裡的錦帕擦了擦嘴,又整理了下衣袍。這才靜靜的等著來人。

“明府,上河村發生了一起縱火殺人案。”縣尉許令進了房間行了一禮道。

“殺人案?前院鳴冤的就是因為此案?”葉惠中頗為震驚,像清溪這樣的地方人命案可是不常見。

“正是,昨夜大約四更左右,上河村沈家發生縱火案。房屋全部被燒燬,一家三口,母親和九歲幼子被殺死,只有十二歲的女兒生還。現在其女沈春枝找了鄉人連夜趕來縣府報案鳴冤。”

“怎麼確定是殺人而不是失火?”葉惠中疑惑道。

“因為沈春枝看見了兇手!”

“哦,可知兇手是何人?”葉惠中沒想到證據這麼明顯。

“姜府贅婿沈念安!也是沈家大兒子,前幾天才入贅姜家。”許令回道。

“什麼?姜府贅婿?”葉惠中這下不淡定了,驚的直接站了起來。

自他來清溪兩年,還從未見過如此聳人聽聞的殺人案,簡直喪盡人倫。而且姜府什麼時候有贅婿了?

“明府,下官已經問過苦主。苦主年齡雖小,但頭腦清晰、言語縝密。應該可以確定這就是事實真相。況且大人請想,如果不是確鑿的證據,誰會指認自己的兄長犯下如此惡行?”

“可知緣由?”葉惠中擰眉道。

“苦主說其母並非沈念安親生母親,所以苛待沈念安,並且讓沈念安入贅姜家為婿。所以沈念安才存心報復。”

葉惠中這才明白事情的大概脈絡。犯事的動機倒是成立,也能理解其行為。但以子殺母,以兄殺弟,絕棄人倫,是為惡逆,罪在不赦!

“苦主只有十一二歲,她又是怎麼活下來的?”葉惠中皺眉道。

“苦主回憶說,其母苛待沈念安時,她曾經給過沈念安幫助。也許是沈念安良心未泯,在滅門之時將沈春枝打暈放到了亡父墳塋,這才倖免。苦主也是在被打暈之前看到了沈念安。”

“倒還算心存良知,可大錯已鑄成,可悲可嘆啊!”

“明府說的是,要說這後母也是咎由自取,只可惜了一雙兒女。”許令嘆道。

“但律法威嚴,就算沈念安事出有因,此等大罪也沒有絲毫情面可講。只是可惜了大好的男兒,毀於了婦人之手。”葉惠中雖然這麼說,但眼睛裡卻閃過奇異的光彩。

“明府,那我們現在怎麼處置?”

“既有人證,事由也清晰,自然將沈念安拿來問話。如果案犯供認不諱,本縣當堂判死,提請勾決只待秋後問斬!”葉惠中嚴厲道。

“明府,使不得啊,那沈念安是姜家女婿!”

“姜家又如何?本官食君之祿,自當忠君之事。縣尉莫要多言,要是讓沈念安逃脫,你也難辭其咎。立刻上報州府並將沈念安捉拿歸案!”葉惠中不滿道。

緝捕捉拿本就是縣尉職責,縣令又做了決定,許令也只好命人去捉拿沈念安,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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