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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七章:新的契約條件!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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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須返還陸家在其身上的所花費的三倍資源。

前面的條件,確實好,沒的說。

但最後一條,讓他微微遲疑。

最後一條說白了就是,一直在陸家,自然是最好不過,皆大歡喜。

如果想要走,離開陸家的話,兩個選擇。

要麼將陸家這些年花費的資源三倍償還,相當於贖身走人。

要麼提前和陸家說一聲,然後為陸家打工二十年。

陸長生自己心裡知道,自己不可能一直在陸家的。

大丈夫生於天地間,豈能鬱郁久居人下?

只要渡過了初期階段,就會選擇離開。

在陸家,雖然安全有庇護,但終究屬於寄人籬下。

許多東西,事情,做起來都畏手畏腳。

就比如制符方面,為了展露一階制符技藝,他整整拖了一年半。

房間藏得一階符籙已經有四百多張,近五百張了。

若是換成靈石簡直是一筆鉅款!

而且,陸長生知道自己天賦不好。

想要在修仙路上走下去,走的長遠,就必須多生娃,多生有靈根的孩子。

靠普通妻妾生,很難,很麻煩。

得多娶有靈根的『仙子』。

陸家哪怕願意嫁有靈根的女子給自己,也最多一個。

不可能像現在這般,娶世俗女子一樣,直接給自己娶九個。

「長生,你若覺得哪裡不妥,有什麼疑惑,問題,都可以直接提出來。」

「這契約只是我今天臨時想的,自然會有一些不周到地方。」

陸元鼎看到陸長生有些遲疑糾結的神情,端起靈茶抿了一口,依舊語氣溫和的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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