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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1章 第一要則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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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府法辦。

之所以讓劉鶯鶯負責督查院,也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一方面她是侯府大小姐,檢視自家產業的賬目納什合情合理,二則她眼裡容不得沙子,不可能被人收買,能做到公正斷案。

聽完方選的安排,劉鶯鶯當即起身。

“我這就去知會範先生。”劉鶯鶯快步離開。

胡全忠和範文遠也跟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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