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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世界是你們的,也是我們的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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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胡惟庸案,就不得不提胡惟庸本人。

胡惟庸,元至正十五年(1355年)在和州(今安徽和縣)歸順朱元璋,成為朱元璋手下能幹的文官,先後擔任通判、知縣等地方官。

明洪武三年(1370年)任中書省參知政事。從洪武六年至十三年(1373-1380年),他任中書省左丞相,權傾一時。

胡惟庸執掌中書省後很受朱元璋的信任,權勢日盛,漸專權跋扈,不知忌諱,生殺黜陟之大事有的也不經上奏便自行決定。

內外官署報告的各項事務凡是不利於自己的就截留下來不讓皇帝知道。

鑽營官場之人以及不得意的武將紛紛投於他的門下,奉獻金帛財物,為他奔走。

這種情況引起了朱元璋的猜疑,最終在洪武十二年發生了胡惟庸案。

當然,在胡惟庸案爆發前,另外一件事可能是導火索。

那就是洪武六年,胡惟庸因其子出遊時在街市上賓士墜車而死便殺死了車伕。

朱元璋知道此事後,盛怒之下命胡抵償車伕之死。

胡惟庸恐懼,加之早有異心,便與御史大夫陳寧、御史中丞塗節等人圖謀反叛。

洪武十二年(1379年)九月,因不向皇帝報告占城使者來朝等事,朱元璋對胡惟庸、汪廣洋等人嚴厲斥責。

幾番事件經調查之後,胡惟庸等人終至獲罪下獄。

自此,洪武年間第一大案胡惟庸案延續了十年之久,直到洪武二十三年夷滅李善長三族之後才告結束。

洪武十三年正月,御史中丞塗節、中書省吏商暠等向朱元璋告發胡惟庸密謀造反,於是胡惟庸、陳寧、塗節等被處死。

胡惟庸死後,其營黨謀逆之案並沒有終結。

其後十餘年間,朱元璋多次以胡惟庸黨案為題大開殺戒,韓國公李善長因被家奴告發與胡惟庸往來而遭賜死,家屬70餘人被殺。

吉安侯陸仲亨等多位勳貴也在此案中被處決。

整個胡惟庸黨案株連而至處死者總數達3萬餘人。

朱元璋給胡黨所定的罪名中以結黨謀反大罪最為嚴重,這也是朱元璋廣泛誅連、大開殺戒的有力支援,然而其所牽連的案件卻疑點頗多。

其中最主要的一點就是,朱元璋以勾結胡惟庸為罪名殺死了76歲的韓國公李善長。

但並沒有對為李善長辯解的人進行懲處,這說明他事實上也認為李善長不可能參與胡惟庸謀反之事,不過李善長還是因此而死。

從明初朱元璋手下的大明朝廷的官場生態來看,胡惟庸案的發生屬於統治集團內部爭奪權力的矛盾。

胡惟庸黨案的根本原因在於胡惟庸專擅行政大權的行為侵害了皇權的至高無上。

朱元璋處死胡惟庸以及其後對開國諸臣的廣泛株連都是其加強皇權的重要手段。

以此為契機,朱元璋詔罷中書省和丞相等官,秦漢以來行之千年的宰相制度就此被廢除。

皇帝直接統轄六部,嚴密控制行政權力,中國歷史上的皇帝集權,在制度上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這套制度也被後世統治者所仿效,成為其後數百年間中國政治制度史上最重要的一個層面。

略過胡惟庸案的發生過程,張寒凌本就和胡惟庸沒打過照面,僅僅只是曾經在受封興華伯時的朝會上有過一面之緣。

而且張寒凌本就知道朱元璋的打算,對於他們之間權利的爭鬥一直以來也不過多提供意見。

所以,張寒凌一直對此案的發生沒有過多關注。

但是很顯然,朱元璋被張寒凌點破內心的想法之後,安排毛鑲加快了計劃的推進。

因此,這才洪武十二年四五月份,胡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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