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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大明國土功能區規劃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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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等不同地區的產業發展到一定程度以後,再對功能區規劃進行調整。

同時利用這段時間,儘可能的完善規劃理論體系,讓朱元璋和朱標想辦法把規劃的法律體系給搭出來一個框架,之後再結合實際進行初步完善。

當然,在沒有進行土地國有化的明朝,想要讓國家去控制用地屬性,其實很可能是扯淡。

不過張寒凌也沒有指望他們能像後世對土地使用的管控那樣,做到每一塊地都實時監控。

他只希望大體上的控制,在戰略層面上解決現在產業發展和城鎮建設的需求,這就足夠了。

畢竟要考慮這個時代的人口數量還不多,土地面積足夠大,規劃的彈性還是比較大的。

“有了一個功能區規劃之後,整個國家的執行你們就可以做到心中有數了,哪裡產糧,哪裡產布,哪裡產礦,哪裡產蔬菜,都能一目瞭然。”

“那個時候下達行政指令,就能做到有的放矢,也能確定發展的優先等級,從而加快工業革命的進行。同時也能保障國家各階層的基本需求,這樣國家才不會亂!”

“至於接下來的任務,那就是花錢,你們手裡這麼多錢,需要規劃一下怎麼花掉,不然埋起來屁用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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