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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揚州鹽事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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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問完梅瑩雪,賈珠便把結果告知了林如海,又向林如海要了一份揚州各大鹽商的資料。

作為巡鹽御史,這些資料自然是不缺的。

既然要管理兩淮鹽務,瞭解對手是很有必要的。

大乾每年的鹽引是三百萬份,每引折鹽300斤,揚州一年的鹽引就高達一百四十萬份,約佔全國的一半。

也就是說,大乾每年的官鹽一共就9億斤,按照2億人算,每人一年才4.5斤,這是遠遠不夠的。

按照每天攝入18克食鹽來算,正常人一年需要攝入6.5公斤,也就是13斤食鹽,官鹽遠遠滿足不了生活所需。

食鹽不是一種可有可無的佐料,食鹽是維持人類生存所必需的。

所以鹽稅不是一般的商品稅,可以把它看成是人丁稅,只要是人,就避免不了這種稅。

鹽的產區就那麼幾個,普通人完全生產不了,官方可以完全控制食鹽的生產,然後再把食鹽的銷售交給鹽商。

現在每引鹽的官方收購成本是六錢四厘,加稅銀3兩,便會銷售給各大鹽商,各大鹽商和官方再統一確定零售價。

也就是,大乾一年的鹽稅,得銀九百萬兩,除去六大鹽運衙門官員、兵丁、護鹽的費用,每年上繳朝廷八百萬兩。

巡鹽御史的權力就在於,給各大鹽商分配多少鹽引,確定食鹽最後的官方售價,實打實的和銀子打交道。

另外,巡鹽御史還要負責打擊私鹽,清剿鹽梟,其中的利益往來比明面上的權力更大。

私鹽只有生產成本,每引三兩的稅錢就是他們的利潤,簡直就是一本萬利。

就算私鹽的售價只是官鹽的一半,也還是能賺的盆滿缽滿。

那麼,既然官方控制了食鹽的生產,那麼私鹽是怎麼來的呢?

一是某些鹽梟有隱秘的鹽田,或藏的很好,或官府上下都打點到位了。二是鹽戶和灶戶們監守自盜,他們做著最苦最累的活,但卻得到的最少,於是就有商人從他們手中高價購買私鹽。

就算官方監管的再嚴,只要私鹽和官鹽的價格不一致,私鹽就永遠不會消失。

資本有了百分之五十的利潤就會鋌而走險,有了百分之百的利潤就敢踐踏人間一切法律,有了百分之三百的利潤就敢冒著上絞刑架的危險。

在任何時代,任何社會,這都適用。

換個角度來想,鹽稅不也是一樣嗎?只是搜刮的人從商人,變成了朝廷。

鹽的事太大,賈珠管不了。別說是賈珠,隆正帝也管不了。

說不定,隆正帝的內庫裡,就有不少是販賣私鹽的銀子呢。與其讓別人賺,不如他自己賺。

當然這只是賈珠的猜測。

既然鹽商只是幫著官府銷售食鹽,又怎麼賺的盆滿缽滿呢?

第一,食鹽是完全壟斷的商品,鹽商會集體和官府談判一個儘可能高的標準售價。

第二,售賣的時候可以以次充好,缺斤短兩。

第三,鹽商掌握了各地區販鹽的資格和渠道,私鹽大多數也是透過他們的渠道最終銷售給普通百姓的。

第四,大部分私鹽都是各大鹽商旗下的鹽田生產的。

鹽商販鹽賺了錢以後呢?

自然是尋找政治庇護,拉幫結派,培養文人,進入官場,進一步擴大整個鹽商集團的關係網路。

鹽事牽一髮而動全身,巡鹽御史的主要職責就是維持當地鹽業的穩定,不因鹽而發生大的動亂就可以。

揚州是大乾食鹽的重要產地,產量約佔三四成,鹽引更是接近一半。而且臨近長江、淮河,又有京杭大運河這條漕運通道,得天獨厚的條件,使揚州成為“建在鹽上的城市”。

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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