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歷史 |

第十二章 語重心長 (第2/3頁)

加入書籤

的,也是我把你帶進王府裡來的,父王要把這趟差事交代給一個可靠的人,也是我向他舉薦了你。這件事說難也不難,歸根到底就是跑趟腿而已。

但是此時到處兵荒馬亂,我們目前所在的位置,是在倒塌嶺南邊的草原邊上,倒還不感覺怎麼,可是從這裡往東,往南,市鎮村落逐漸的多了起來,情況可就不大妙了,那裡的百姓有的趁亂為非作歹,打家劫舍,還有的遊兵散勇失了約束,很多也淪落於匪徒之列。所以,看似簡單的一趟差使,也許並不如你想象的那般一帆風順。”

“既然這樣,那我就專挑難走的小路走便了,避開人多雜亂的市鎮村落,寧可遲到幾天,也絕不敢有所閃失。”

“還有,就是那次追殺你的仇家,你還沒有跟我說是怎麼回事呢。人家一口咬定你勾引有夫之婦,看那樣子,我猜定是你和那幫人的主人的老婆,有什麼骯髒事。如果說巧不巧,你又和那幫人撞上了怎麼辦?豈不知天底下最怕的可就是一個巧字呢。”

“郡主放心,我姓張的行的正走的端,他們人說我勾引有夫之婦什麼的,絕對是個誤會,我還正想碰到那些沒頭沒腦的傢伙解釋一番,消除誤會呢。

如果他們不聽解釋,硬要把這個誤會加在我的頭上,那我也不怕,這次我有弓箭在手,又有郡主的這把短劍護身,絕不至像上次那般又被他們整得那麼狼狽。”

小郡主在黑暗中“切”了一聲說:“行的正走的端,這種事情如果真的沒有,難道人家會吃飽撐得沒事兒幹,自找綠帽子戴了?”

張夢陽一時被噎住,答不上話來,一時間抓耳撓腮,不知道該怎麼解釋才好。

小郡主說:“要知道色字頭上一把刀,這玩意兒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會給你惹來殺身之禍。下次再惹了禍,可就沒那麼幸運遇到本郡主了,你小子知道麼你?”

張夢陽被她說得哭笑不得,只得說:“多謝郡主指教,我……我定當牢記不忘。”

“你的護身符也給你,跑這麼遠的路,這東西不能不帶在身邊。”她拿著他的身份證,在他胸前戳了戳。

“不用了郡主,這個護身符帶不帶在身上也無所謂。你忘啦,我被那幫壞蛋無故追殺的時候,身邊可也帶著這勞什子呢。可見它並不能護什麼身。

觀世音菩薩既然告訴我,你才是能帶給我好運的人,這護身符,也許……就應該由你來保管才對,說不定,歸根結底,這個……你,你才是它的主人。”

小郡主一時沒聽明白他話中的意思,粗聽起來也沒什麼大問題,就說:“嗯,你說得似乎也有道理,那我就先替你收著吧。”

小郡主又說:“為了安全起見,我建議你晝伏夜行,白天找個沒人兒的地方貓起來,趁晚上天黑趕路,這樣,不光可以免得和你的仇家相遇,也可以免去其他可能遇到的麻煩。你說呢?”

“好,既然郡主想得如此周全,那我還有什麼可說的,我這就收拾收拾,今夜就動身。”

他這麼說,本來是要向小郡主表明一下堅決完成任務的態度而已,實是指望小郡主說些“何必如此匆忙”或者“先好好休息一晚,明天夜裡動身不遲”之類的話,沒想到小郡主竟一口同意了:

“好,事不宜遲,你騎上我的飛雲駒,立刻就動身吧。”說著,又往他的手上塞過來一包東西。“這是一些銀兩和乾糧,你背在身上路上用。”

他又是一陣哭笑不得,看來今晚上想要好好地睡上一覺,是沒得商量了。他又強烈地感到,眼下的這一幕,怎麼這麼……這麼像是印象裡小夫妻即將分別的狗血劇情啊。

“快速地把信送到,快速地趕回來。不準在路上有什麼耽擱,如若不然,當心我把你的護身符,拿刀劈開,丟到火裡燒成灰!”

“嗯,郡主放心,我完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