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歷史 |

第70章 先各笞二十! (第2/2頁)

加入書籤

為三十二,當然劉三十二也可以叫做劉四八,朱七七也可以叫做朱四十九。

像劉洪昌這種擁有正兒八經名字的,要麼就是存了心反元,自己偷偷摸摸取的,比如徐達、常遇春這樣兒的,要麼就是正經讀過書的,擁有功名在身,又或者是祖傳的鄉賢士紳,在元朝官府面前能說上話兒的。

楊少峰楊大知縣一時之間無法判斷劉洪昌屬於哪種情況,但是絕不可能是第一種,因為第一種存了心反元的,也不可能在明軍來時帶著家人和金銀細軟跑路,只留下一座空空的房子無人打理。

心中暗自吐槽一番後,楊少峰才呵呵笑了一聲,問道:“可有憑證?”

劉洪昌將腦袋點的像小雞啄米一般,叫道:“有憑證,有憑證!就在草民懷裡,求大老爺開恩,讓差爺解開草民身上的繩子!”

等跛五得了楊大知縣示意,將繩子解開後,劉洪昌便伸手從懷裡取出厚厚的一疊地契,交到跛五手裡後向著楊大知縣拜道:“大老爺,草民有地契在此,請大老爺過目。”

楊少峰從跛五手裡接過地契,又望著其他一眾鄉紳們問道:“爾等所訴,可與劉洪昌相同?可與他一般也有地契?”

剛剛捱過鞭子的一眾鄉紳們你瞧瞧我,我瞧瞧你,最後還是一個鄉紳先站了出來,向著楊大知縣拜道:“啟稟大老爺,草民所訴乃是城中一處宅院,與劉洪昌所訴不同,只是草民同樣有房契在手,請大老爺過目。”

緊接著又是另一個鄉紳站出來答話:“啟稟大老爺,草民所訴與劉洪昌相同,同樣有地契在手,請大老爺過目。”

等一眾鄉紳們都把地契取出,交到跛五手裡轉呈給楊大知縣後,楊少峰卻只是翻看了幾眼便微微皺眉,問道:“爾等這地契、房契,全是韃子官府給的——爾等是想要用韃子的地契房契,來狀告我大明的百姓侵佔爾等田產?”

隨著楊少峰楊大知縣的話音落下,在場的一眾鄉紳們頓時傻眼。

不是,這踏馬是祖傳的懂嗎,祖傳的!

跟你朝廷是大元還是大明又有什麼關係?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