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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複雜的制度與商人地位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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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懷璧其罪。

若是劉卓把這些東西量產,肯定會招致地方督撫與豪門富戶的覬覦。到那時,就不是能不能保住性命的問題,而是會被人吃的連骨頭也不剩下。

劉卓這些年讀了不少書,感悟的也更深刻。個人、商會的實力是無法與明朝的朝廷、官府對抗的,只能加入他們。

越是看書,透過身邊人的瞭解,劉卓深有體會。

所以,劉卓與劉宅身邊這些年護衛總共也就百餘人騎兵(關係已經全是至親)。

不是不想發展更多,馬是個吃錢糧的大戶。尤其是用於軍事的戰馬,簡直就是耗費錢糧的無底洞。

倒不是說劉卓養不起。劉宅及劉宅所屬的宅院也就養了戰馬百匹,分佈在周邊各縣莊園。

戰馬一年的維護、修理費用,相當於普通百姓20人一年的生活費。山西商會名義下的商隊也有護衛騎隊,馬匹、駱駝基本上用於運輸。

最精良的戰馬全部捐獻給邊關大佬。

戰馬作為朝廷的戰略物資,沒有一定地位與權勢就大量持有,必定會招致禍端。

劉卓手下的這些戰馬還是邊關大佬養不起了,才交由山西商會處理。

劉卓也透過商會給護衛買了個小官,獲得領兵權。畢竟錢再多也得在規則之下,凌駕不了王法,劉卓深諳猥瑣之道。

劉富剛開始不怎麼認同劉卓的保密、低調的主張,覺得掙錢了就應該注重名聲。

畢竟“富貴不還鄉,如錦衣夜行”是多數人的想法。

不過,隨著煤爐子、肥皂、毛衣、美酒等的出現,劉富接觸的多了,方才看到感受到了懼怕。

在劉卓的提示下,劉富不經意間將想法透露給商會,慢慢引導商會各商行加入其中,共擔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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