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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兩情相悅時雙方初相會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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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婚房。”

“哦!”

我好奇的走了進去,見房子裡又小又窄,禁不住道:“這間房子,也真是太小了,能行嘛?”

“就先將就吧,反正我是老大,結了婚以後,遲早要分出去過的,所以說,我們住在這裡,只是暫時的。”

聽任飛這樣一說,我也覺得有理,便沒有再說什麼。

因為我和任飛,還不是特別的熟悉,所以,礙於情面,我們只是淺談了一會兒,至於其他的事情,也沒有更為深入的交流。

那一天,任飛的家人,也真是盛情好客,竟然炒了十幾個菜,什麼大魚大肘子,小雞燉蘑菇,等等,豐盛的菜餚,整整擺了滿滿兩張桌子,當酒菜上齊,我們這兩家人,便在愉快的氛圍中,共進了第一次午餐。

因為事先已經說明,今天的主要任務,就是兩家認親,所以,在歡快的酒宴中,大家推杯換盞,共敘友情,直到酒宴結束,當兩家人,來到任家大門前,依依話別之後,我們一家人,才坐上了汽車,高高興興的回家了。

按照我們當地的習俗,就是在看家之後,要舉行過禮儀式,所以,時過三天,騰大伯,再一次來到我家,商量關於過禮的諸多事宜。

這所謂的過禮,就是在雙方同意,準備結婚的前提下,男方,要按照女方的要求,付給女方,一定數量的奶金錢,也叫彩禮錢。

彩禮錢的標準,要根據雙方家庭,磋商的結果而定,彩禮錢的數額,在當時,一般都是三百,到一千不等,但是,如果遇到男方,家庭條件好的,或許自願多給女方,也是可以的。

既然是談婚論嫁了,所以,在這次磋商中,女方還要提出其他條件,譬如:電視機,錄音機,腳踏車,縫紉機,以及,結婚以後,再分出去過日子的時候,要不要分得房子,土地,車馬等等。

騰大伯,也真是不閒操心,五十大多的年紀,還要蹬著腳踏車,來來回回二十多里路,跑前跑後,飽受顛簸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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