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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6章 翻身做主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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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讓他將這個伏地魔帶回去,很有可能就是為了尋找徹底殺死伏地魔的辦法。

作為一個堅決擁護純血的食死徒,習慣了高高在上的盧修斯自然不願意被一個‘雜血’騎在頭上,哪怕那個‘雜血’叫做黑魔王。

因此,當伏地魔二號被徹底復活,盧修斯沒有任何猶豫,他直接按照另一件,也就是漂浮在伏地魔二號身邊最不起眼的那張白紙上面的內容,在伏地魔二號身上打上印記。

那張紙上面標註有三種印記亦或者說三種選擇。

第一種叫做羈絆亦或者同伴印記。打上這種印記之後,伏地魔二號將成為盧修斯的同伴,兩人將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第二種叫做同夥印記,也叫合作印記。打上這這種印記之後,伏地魔二號跟盧修斯將是平級關係,雙方在身份上是同等的,他們只是合作關係,並不存在主副關係。

當然,因為沒有主副關係,所以雙方要做什麼,對方也就完全沒法管,這就相當於給盧修斯開了個隊傷免疫而已。

第三種,也是盧修斯最為糾結的一種,因為這印記叫做奴僕印記。

奴僕印記顧名思義就是給奴僕打上的,而一旦給伏地魔二號打上這種印記,那他將徹底成為伏地魔二號的主人。

雖然三種印記看似只需要打上就行了,但盧修斯一眼就看出了其中的利弊。

第一種就不用說了,一旦他跟伏地魔二號一榮俱榮一損俱損,那隻要伏地魔二號出現在魔法界,那自然是免不了被正邪雙方盯上的。

如果他們能快速發展那還好,以兩人的實力不說制霸魔法界,但那至少也能在魔法界站穩腳跟,但要是沒能讓伏地魔二號發展起來…

第二個看似只是給他開了個免傷,但危險性也是最小的,因為只要他不承認自己跟伏地魔二號的關係,那他就不存在危險。

至於第三個,那看似對他是最有益的選擇,但其實是最危險的。

是,能成為伏地魔二號的主人確實是一個非常巨大的誘惑,但這要是一旦被爆出來,那整個魔法界的巫師都會來追殺他。

而真正的伏地魔跟其他的食死徒,他們恐怕會是追殺他最起勁,最不遺餘力的。

十幾分鍾之後,盧修斯手中的魔杖緩緩揮動,而隨著盧修斯的魔杖揮動,伏地魔二號的身上亦浮現出了一個繁雜的魔法陣。

當那繁雜的魔法陣徹底成型散發出耀眼的光明,伏地魔二號直接化作一道白光落到了盧修斯的左手手腕上。

當光明散去,盧修斯的手腕上出現了一根銀色的手鍊,而那銀色的手鍊的掛墜如果有人看到的話就會發現,那是一個逆五芒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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