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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法的精髓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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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你聽過一句話:法不外乎人情。有很多人曲解了這句話的意思,說法律歸根到底要靠人情,走後門之類的,實則不然。這句話的真實含義是,法律是為了維持人類群體穩定發展而設定的,歸根到底要合乎人類最樸素的情感。”

“原來如此。”以前我也沒有深究這句話的含義,今天才真的知道。

“我給你講個故事吧。”黑無常說著,端起酒杯再次一飲而盡。

相傳,清代鄭板橋做縣令的時候,曾經遇到一個和尚和附近尼姑私通,犯下了佛門的清規戒律,被附近村民撞見,綁了之後扭送縣衙,請求鄭板橋處罰這一僧一尼。

清代對封建禮教看的很重,遇到男女私通,要麼打死,要麼浸豬籠,也就是把兩個人關進籠子裡沉入水潭之中淹死。

更何況這還是和尚和尼姑私通,壞了清規戒律,更是讓一眾百姓群情激奮。

鄭板橋在仔細瞭解情況之後,卻下令讓兩人還俗,回家完婚去了。

原來,這一僧一尼原本就是青梅竹馬的戀人,可是姑娘家嫌棄男方家沒有錢,就想把女兒嫁給附近一個地主的兒子。

那地主的兒子痴傻蠢笨,姑娘自然是不願意,見跟情郎相愛無望,於是就偷偷拿著自己的私房錢,跑去縣裡的一個尼姑庵出家做了尼姑。

她的情郎並不知道她的去向,在得知她離家不知所蹤後,心灰意冷,也去了縣裡的一個寺廟出家當和尚了。

可能是天意安排,這寺廟和尼姑庵離得很近,倆人在一次下山挑水時意外相遇,原本壓抑下去的情火一下子被點燃了。

兩人一直挺小心謹慎的,可這種事情時間久了,總會被人撞見。

結果就是被附近村民綁來縣衙,讓縣令決斷殺還是不殺。

鄭板橋告訴眾人:寺廟裡的清規戒律的確要求嚴格,可他們兩人原本就是因為愛而不得才出家,如今只要讓兩人還俗回家成婚,讓有情人終成眷屬,就不存在什麼違反清規戒律的事情了。

更何況,一對兒苦命鴛鴦出家後在山上相遇,難保沒有佛祖的慈悲之意在其中,我等又何苦去做那不通人性的惡人?

於是,鄭板橋判兩人無罪,還贈了兩人一些銀錢,讓他們回家成婚去了。

此事一時傳為佳話,百姓得知後無一不讚頌鄭板橋斷的好。

“季藏,你有沒有想過,鄭板橋斷案跟這法官斷案的根本區別在哪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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