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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屈以旅帥先任之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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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房裡,日常放的便有金銀綢緞,供翟讓賞賜人。

很快,兩個小頭領各捧著一個銀盤,分盛了馬蹄金兩枚,綢緞一匹,端將入來。

李善道一拽高醜奴,兩人再次拜倒在地。

金子晃人眼,綢緞泛彩光,李善道卻怎肯就受?他說道:“翟公在上,善道不敢隱瞞,善道本亦良家子,家裡田畝雖不多,吃穿不愁,之所以拋家棄捨,來投寨中,一是因徐大郎在鄙縣美名傳頌,再是因久慕翟公和諸位大頭領的義名!今既已得投寨中,心願已足。盡心盡力地為翟公效力,這是理所當然,善道之本分事也!翟公賞賜,善道斗膽,不敢領受。”

單雄信在旁笑道:“翟公,你有所不知。李二郎不是一般庸碌的人,是個極尚義氣的好漢。卻與我等一樣,亦是輕財重義,不以財貨為意的。”

翟讓更是讚歎了,問徐世績,說道:“茂公,你委了二郎什麼職事?”

徐世績答道:“二郎投到寨裡後次日,便跟俺與雄信賢兄下山了。此趟劫船,事關要緊,是公親口吩咐下來的命令,俺一心只盼能將這差事辦好,暫無瑕旁顧。他於下尚未任職事。”

“若這般,俺替你做個主,可好?”

徐世績笑道:“翟公要肯做主,當然最好。”

翟讓便與李善道說道:“二郎,你聰明有謀,醜奴健碩勇猛,這趟劫船,你主僕倆大大有功,俺縱任你做個將校,也不為過。唯咱寨中自有規矩,所謂‘無有規矩,不成方圓’,寨中現嘍囉萬餘,若無規矩,豈不亂了套了?便不好約束。是現有茂公定的山規十條,寨裡上上下下,饒便是俺,也須當遵行。因是,亦只好你循序漸進。正好王伯當領來了幾幫好漢新才入夥,俺便撥與你百人,且委屈你做個旅帥,先在寨裡安置下來,仍歸茂公管帶,如何?”

卻這瓦崗寨中,原是沒有甚麼規矩的,後來部曲日多,又得了徐世績的加入,於是在他的建議下,翟讓用了他制定的山規十條,以作對部曲的約束。

現如今的瓦崗寨,儘管仍不能與正規軍、正兒八經的政權相比,然亦是規模粗製。

翟讓自稱的“寨中自有規矩”此言,並不為虛。

至於“正好王伯當領來了幾幫好漢新才入夥,俺便撥給你百人”,山規十條裡頭,有一條即是:凡領眾來投寨中者,如所領之眾超過百人,那他領的人眾就仍由他自己管領;如不夠百人,那就和別的也是不夠百人的“來投好漢”合併一起,湊夠百人為止。另外,不論是本就夠百人的、抑或是湊夠百人的,入了夥後,同時他們都還得有一個“上級”。換言之,也就是,凡後來入夥的這些小股“好漢”,入了夥後,都要被撥給寨中舊有的大中頭領們管領。

翟讓等要麼是郡縣官吏、地方豪強出身,要麼服過兵役,對當下官軍的編制、組織,俱皆清楚,山裡現用的就是官軍的那套組織、編制形式,是以,翟讓又有“委屈你做個旅帥”這話。

時下官軍的組織、編制從低到高分別是:十人為火,火有火長;五火一隊,隊有隊正;兩隊一旅,旅有旅帥;兩旅一團,團有校尉。校尉再往上,便是郎將了。這些不必多說。

只說翟讓以“旅帥”來任李善道,只從“百人”這個撥給他的部曲人數來看,好像是不夠重用,立下了劫船的首功、殺掉了不給翟讓面子的張鐵叉,怎才只撥了百人給他?

實則這已是重用。

要知,寨裡現共部曲萬餘,擔任“旅帥”此職的小頭領總計也就才百餘,費君忠、魏夜叉等單雄信、徐世績的那幹心腹,現也才各是領眾兩百,等同“校尉”。李善道十幾天前才上的山、入的寨,十幾天後的今日,就被翟讓任為“旅帥”,得了百人部曲,委實已是一躍而起!

——往深裡說,李善道能得此任,實際上並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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