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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引由朝政論治眾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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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又豎一根大拇指,說道,“倡‘義’重‘義’,這是其二。”問道,“敢問大郎,未知我說的對也不對?”

徐世績輕輕拍了下手掌,說道:“不但對,而且你這兩根手指豎得好,山規雖然應當置之於重,但講說起來的時候,卻必要得以‘義氣’為先。”頓了下,補充說道,“但還有一點,二郎,俺得與你說清楚,便是‘倡義重義’,我等為頭領者,須當以身作則,咱們得先做到。不能只以此來約束部眾,而我等卻只嘴皮子說說,其實不按此做。”

李善道說道:“這點,大郎不消囑咐,我自曉得。”

“劫完船後,給你的賞賜,聽說你大多分給了秦三等,由此足見,二郎你本就是個輕財重義之士,俺這句話,也就是多提一句。”

說到這兒,徐世績倒是想起了一事,順口說道,“邴大兄前幾天已經回寨,咱搶來的財貨,他已清點完畢,唯那老胡是個布商,現錢不多,主要以布匹等現貨為主,故須等賣成了錢後,才好把該咱該得的那份與咱,因此你還得再等一等,等貨賣完了,錢才能分下。”

李善道已知道,寨中專門有負責銷贓的堂口,其主事者就是這位“邴大兄”,名叫邴元真的。

邴元真本縣中小吏,識文墨、通算術,加之又是翟讓的故友,故翟讓任了他此職。

李善道笑道:“前從大郎往劫那老胡,本是圖為寨中立功,所得之財貨,分不分與我都成。”

“這是寨裡的規則,你不想要,也還不成。且剛說過,管束部眾,只靠刑罰是不夠的,尚得以義氣為先,搶得的財貨,按規矩來分,這就是‘義氣’。二郎,若真不與你,那就是俺不講義氣了。”這話,徐世績顯是在開玩笑了。

李善道就也開個玩笑,說道:“是,大郎說的是。那等貨賣完,分配時候,我就卻之不恭了。”沉吟了下,說道,“大郎,怎麼管束部眾為宜,我已知了,但操練?大郎你是知的,我不是府兵,也未應募過驍果,以前浪蕩不好學,亦不曾讀過兵法,卻還有點摸不著頭腦。要不然,便請大郎一併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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