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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草擬了一份收購協議,你們有空就看一眼吧,我不妨礙你們打情罵俏了。」周晗將收購協議草稿放桌上,就走了出去。
曹沫並沒有急於將金礦的事告訴周晗,一方面是在得到進一步證實之前,有可能是場空歡喜,另一方面民主促進陣線在阿克瓦的地位還沒有穩固,甚至內部還有些許的混亂,即便訊息最終不可能徹底隱瞞住,他也要儘可能避免太早擴散出去,引起其他財團勢力的覬覦。
他們已經跟阿克瓦當局簽署勘探合作協議,但阿克瓦目前還禁止外國資本直接進入其國內礦產的開發,也就是他們目前在德雷克礦區所擁有的優先開採權並不堅實,有可能被推翻掉。
阿克瓦在受賽維義軍政府當局統治之後,國內實行的依舊是當時殖民者所遺留下來的法律,對國內礦產資源的探礦、採礦都有嚴格的定義。
目前曹沫是以菲利希安家族採金公司的名義,跟阿克瓦當局簽署勘探合作協議,但在法理上還沒有形成完整的探礦權,更不要說採礦權了。
阿克瓦的法律規定,菲利希安採金公司除了履行相應的法定程式外,還需要在德雷克地區有持續兩年的勘探動作,或者在該地既有的勘探成果之上有新的礦產資源發現,才最終形成完整可以轉讓的探礦權。
而採礦權的限制更嚴苛,一方面是目前還嚴格限制外國資本對直接負責礦產開發的礦業公司持股比例不得超過20;另一方面在與礦產資源勘探儲藏相匹配的開發投資滿一年之後,才最終形成完整可以轉讓的採礦權。
曹沫此時在西非不再是什麼吳下阿蒙,在阿克瓦的投資也不怕被人輕易踢出局去,但對手真要作梗,僅僅從阿克瓦現行法律層面,還是能給他們製造很多的障礙。
當然就算沒有競爭對手跳出來橫生枝節,事情也遠沒有想像中那麼簡單。
一是阿克瓦對外國資本進入礦產開發的政策,還沒有徹底開啟;甚至在阿克瓦下一輪的經濟政策變革中,政策會開啟到什麼程度,都還存在很多的不確定性。
以最樂觀的估算,曹沫最終能對合資礦業公司控股,並透過對合資公司提供貸款、裝置租賃以及技術支援等方式,將非控股之外的盈利也都吃入肚中,但這也意味著曹沫他們需要承擔德雷克金礦全部的資金、技術及裝置等各方面的投入。
德雷克地底沒有超大型銅金礦倒也罷了,倘若真要有,實質是一個令人又喜又憂的問題。
伊波古、奧古塔金礦,是較為純粹的高品位巖金礦,開採、選礦以及剔除粗粒金之後的含金礦砂提煉,都較為簡單,投資也就有限。
銅金礦是大量的銅金化合物混合在一起,在開採以及經過初步的粉碎精選後,也需要統一送入銅冶煉、精煉廠進行治煉、精煉;黃金只是作為精銅的附屬產品而存在。
曹沫現在顯然沒有能力建造大型銅冶煉廠,而德雷克的工業配套基礎也極為薄弱,不具備建大型銅廠的條件。
這意味著開採出來的銅礦石,還要從佩美港轉運到國內進行冶煉。
即便銅礦的附加值要遠遠高過鐵礦石,長途海運成本佔比不會太明顯,但為了儘可能節約運輸成本,礦品位才15左右的原礦也需要進行一定程度的處理,差不多要將礦品位富集到20甚至更高的銅精礦,運回到國內的冶煉廠最為經濟。
曹沫最初是打算正對德雷克礦區進行初步勘探,只要確認地底的巖金儲量具備開發價值,就投入兩三千萬美元的資金,建造一座日開採三千噸礦石規模的開採場以及一座處理能力相當的提煉廠。
倘若德雷克地底僅僅是一座中小型的銅金礦,礦石開採規模控制在兩三千噸,即便需要增加一套選礦富集裝置,但同時也能節省掉建造提煉廠的投資,總體算下來,並不需要額外增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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